“宪”在说点法②|获抚养权一方去世,另一方拒绝抚养孩子,怎么办?

第1眼TV-华龙网

2024-12-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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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保障“东西一体化、全域现代化”战略纵深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政法说点法”之“‘宪’在说点法”正式上线!用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解析,通过语音海报的形式带你走进法律的世界,看宪法如何关系着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一起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手绘海报1

夫妻双方离婚后,获抚养权一方去世,另一方拒绝抚养孩子,怎么办?这个问题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关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庭结构变化及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议题,一起听今日案例——

【案情介绍】

“谢谢孙检察官!这个月的补贴已经领到了,还给小源买了一双新跑鞋,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真担心孙女的田径梦不能走下去了。”临近开学,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孙文静在巴国城社区回访时,再次见到了之前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和追索抚养费案件的当事人。

而这个故事,还得从七个月前检察院接待的几位特殊来访者说起。

“文静,楼下有几名来自巴国城社区的工作人员,想跟你们反映一条线索。”正在阅卷的孙文静接到12309接访前台的电话。
 原来,2022年九龙坡区检察院与区民政局共同建立“莎姐”困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基地时,未成年人监护线索移送、信息通报机制就纳入了辖区“老杨群工”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广大“老杨群工”、综治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便成为“莎姐”检察官履职的重要线索来源。
 “自从这个女孩的父亲去世后,母亲也不管,现在就跟着奶奶,仅靠奶奶每月1000多元的养老金生活。”从社区工作人员的讲述中,孙文静得知了刘源和她奶奶的故事。

2011年2月,刘源父母离婚,约定由父亲直接抚养刘源,母亲支付抚养费。但三年后,刘源的母亲郭某因犯罪入狱,2018年父亲又因病去世,此后她便跟着奶奶,祖孙俩相依为命。不曾想,2022年郭某出狱后便再婚生子,对刘源不管不问,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同时,作为体育尖子生的刘源,也因生活窘迫,无力再支付训练和装备购买等费用,不得不放弃田径赛场,情绪逐渐消沉。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海报2

我是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龚相宇,下面由我来给大家剖析本案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规定。

接到这个线索后,我们九龙坡区检察院积极介入,联合社区开展调查。经核实,郭某已长达十余年怠于履行对刘源的监护职责,有抚养能力而拒不抚养,并常年漠视刘源,经多方劝诫仍不配合,致使刘源的物质生活窘迫和精神抚慰缺失,长期处于危困状态,不适宜继续担任监护人。

此外,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已难以满足刘源的生活支出,即使郭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仍应当继续履行负担抚养费的义务,加之刘源父亲因病离世,刘源向郭某追索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抚养费的诉求具有合法性。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九龙坡区检察院支持刘源奶奶杨某起诉,撤销郭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杨某为刘源的监护人,同时支持刘源起诉郭某追索抚养费74000元。

今年3月,经开庭审理后,杨某和刘源的全部诉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目前双方服判息诉,判决已生效。

“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也许我们能改变孩子的命运。”随后,我们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共同将刘源纳入困境未成年人帮扶计划,并协同区妇联、区民政等职能部门落实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就学安置、跟踪监督等工作。今年5月10日起,每月1200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也落实到位。

目前,刘源已升入新学校继续参加田径训练,备战明年的重庆市中学生田径锦标赛,而奶奶也能安心去医院复查自己的慢性病了。

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莉表示,让强制报告制度融入基层治理,形成“老杨群工+莎姐”工作合力,对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至关重要。 她说,下一步我们区检察院将继续拓宽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收集渠道,开发应用推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一件事”法律监督模型,织密织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

【法条链接】

此案件的审理过程,所依据的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责任编辑:刘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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