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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它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从法律层面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了幼儿园的设立、运营与管理,为学前教育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筑牢了根基。该法颁布后,荣昌区迅速将法律要求转化为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举措,重新审视并完善全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确保学前教育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一、依据法律强化统筹,健全法治保障体系
《学前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荣昌区严格遵循这一要求,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高位推动,建立由区政府牵头,教育、财政、编制等10余个部门协同联动的学前教育领导工作小组,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已累计解决学前教育用地、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40余项。二是完善政策,出台《重庆市荣昌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保育保教水平的通知》等6项配套政策文件,从资源配置、师资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落实措施。三是普法宣传,累计培训教育工作者及家长超2万人次,有效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法的知晓度和认同感,营造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紧扣法律标准要求,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学前教育法》对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明确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保障幼儿教师待遇”。荣昌区积极响应,多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配齐师资,全区幼儿园教师总数达1726人,师生比优化至1:9,满足法律对师资配备的要求。二是建立培训体系,构建“国培、市培、区培、园培”四级培训体系,每年组织教师培训超4000人次,帮助教师提升专业素养。成立1个“名师工作室”、1个“骨干教师工作坊”,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三是保障权益,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民办普惠园教师社保缴纳率达100%,增强教师职业归属感和幸福感,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三、遵循法律资源配置规定,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学前教育法》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一是持续投入,近五年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余所,新增公办园学位5000余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升至65%。二是普惠提升,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落实法律对普惠资源供给的要求。三是均衡发展,组建3个学前教育教育共同体,以城区优质公办园为龙头,带动农村幼儿园共同发展,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法律倡导的教育公平目标。
四、依照法律监管要求,护航学前教育规范发展
《学前教育法》对幼儿园监管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督管理”。一是规范办学,荣昌区建立健全幼儿园准入、退出机制,对办园场地、师资配备、安全设施等 20 余项指标进行逐项核查,杜绝不符合标准的幼儿园进入市场。二是加强监管,开展保育保教、安全、卫生等专项检查200余次,问题整改完成率100%,确保幼儿园运营符合法律标准。三是家园共育,开展家长学校活动200余场,覆盖家长5万余人次,家长对学前教育满意度达95%以上,构建起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家长参与的全方位监管体系,保障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荣昌区将以此次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作者:黄勇 荣昌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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