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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即将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需深刻领会法律精神,围绕“公益普惠、科学保教、师资保障、儿童权益”四大核心要义,系统谋划落实举措,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核心要义,把握法律精神
学前教育法立足国情,回应民生关切,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与发展方向,其核心要义可概括为以下四方面:
(一)公益普惠:强化政府主导,扩大资源供给
法律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学前教育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要求各级政府主导普惠性资源建设,通过公办园扩增、民办普惠园扶持、财政投入保障等举措,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科学保教:遵循儿童规律,杜绝“小学化”倾向
法律强调学前教育必须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禁止教授小学课程内容,要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三)师资保障:严把入口关,提升职业尊严
法律专章规定教师权益,明确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同等职称评定、待遇保障等权利,要求严格从业人员背景审查与资质管理,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四)权益保护:兜底特殊群体,筑牢安全防线
法律提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实施倾斜保障,并强化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强制报告制度等,全方位守护儿童权益。
二、落实具体要求,细化实施路径
(一)优化布局,构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网络
1.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要求,确保公办园占比稳步提升。
2.规范民办普惠园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严禁资本无序介入营利性幼儿园。
3.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的成本分担模式,有条件地区试点免费学前教育,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
(二)深化改革,推进科学保教实践
1.坚决纠正“小学化”:制定幼儿园课程资源审定标准,严禁超前教学;开展专项治理,严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幼小衔接培训。
2.推广游戏化教学模式:依托“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理念,开发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课程,促进儿童认知与社会性发展。
3.强化幼小协同衔接:建立幼儿园与小学联合教研机制,通过参观体验、家长课堂等方式缓解入学焦虑,实现自然过渡。
(三)多措并举,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严格准入与培训
1.保障待遇与权益:将公办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民办园教师工资水平参照公办标准;畅通职称晋升通道,增强职业吸引力。
2.建立人才激励机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奖励基金,表彰优秀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
(四)精准施策,保障特殊群体教育公平
1.完善融合教育体系:推动普通幼儿园设置融合教育资源中心,配备特教教师、康复师等专业团队,实现残疾儿童“应融尽融”。
2.强化农村地区支持:倾斜财政资金改善农村园办园条件,通过“送教下乡”“城乡结对”等方式提升保教质量。
3.健全资助帮扶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台账,确保“一个不落”。
(五) 强化监管,构建依法治教长效机制
1.完善督导评估体系: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财政投入、教师待遇等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定期开展专项督导。
2.规范收费与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查乱收费;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投保校方责任险。
3.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司法部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面向教师、家长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依法办园、科学育儿的良好生态。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是推进教育公平、服务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协调部门力量,细化配套政策,确保法律落地见效。通过构建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培育专业敬业的教师队伍、营造科学育儿的家校社协同环境,真正实现从“幼有所育”到“幼有善育”的跨越,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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