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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幼儿园谭明琴:以法为纲固根基 以爱为楫育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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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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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迈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涪陵区幼儿园以“科学保教、依法治园”为核心,从儿童发展、教师成长、家园社协同三个维度,探索出一条“以法促教、以法促管、以法促优”的实践路径。

一、以儿童为中心,构建“生活化”保育教育体系

《学前教育法》明确提出“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这一理念与涪陵区幼儿园“爱为根、养为本”的办园理念高度契合。我们以“好习惯,益终身”为培养目标,构建七大养成教育方法体系,将法治精神融入一日生活。

  1. 游戏化课程浸润法治思维

针对儿童认知特点,我们开发“法治启蒙游戏课程”,例如通过“小小法官”角色扮演游戏,引导幼儿理解“规则”与“公平”。

  2. 全环境创设强化法治意识

幼儿园创设“法治文化长廊”,以绘本、漫画形式呈现《学前教育法》核心条款;班级设置“儿童议事角”,鼓励幼儿就“午睡规则”“玩具分享”等主题发表意见,教师以“儿童友好型语言”记录并反馈。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环境,使儿童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规则意识。

二、以教师为根本,打造“专业化”师资成长生态

《学前教育法》对教师权益保障与专业发展的规定,为破解学前教育师资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我们以“谭明琴名园长工作室”为平台,构建“三维赋能”培养体系。

  1. 分层研修破解专业瓶颈

针对新教师“经验不足”、骨干教师“高原期停滞”等问题,实施“青苗计划”“领航计划”。新教师通过“三段七步”跟岗培训(理论学习-模拟教学-实战演练),在1年内完成角色转换;骨干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共同体”,近三年承担市区级课题13项。

  2.师德建设筑牢职业底线

将法律条款转化为《教师行为负面清单》,开展“师德情景剧展演”“家长评教”等活动。2024年家长评教结果显示,教师职业道德满意度达99.2%,较2021年提升8个百分点。

三、以家园社为纽带,构建“协同化”教育共同体

《学前教育法》强调“家园社共育”的重要性,我们以“三代同学共长”为目标,创新四大协同机制。

  1. “四会”机制畅通沟通渠道

建立“家长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安全委员会”“课程审议委员会”,通过“园长接待日”“家长驻园办公”等形式,让家长深度参与幼儿园管理。2024年秋季学期,家长参与幼儿园决策事项12项,提出有效建议27条。

  2. “两访”制度深化教育共识

实施“新生家访”“特殊儿童随访”制度,教师与家长共同制定《幼儿成长支持计划》。针对入园焦虑儿童,教师每周进行视频家访,指导家长开展“情绪管理游戏”;针对留守儿童,建立“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机制。

  3. “表扬”体系激发参与热情

设立“最美家长”“书香家庭”等评选项目,将家长参与课程建设、志愿服务等纳入评价维度。2024年评选出“故事妈妈”“运动爸爸”等特色家长36名,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覆盖率从65%提升至89%。

4.“互联”尽显社区责任担当

与白鹤梁水下博物馆、区图书馆、长涪会、消防支队、榨菜集团等文企事业单位大力合作开展社区实践活动,彰显“社区”参与培育学前教育的责任与担当。并借力社区让非遗物质文化走进幼儿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共同开发“涪州文化”系列课程,让幼儿在实地探访与沉浸式体验中感受本土文化博大精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教育的价值在于坚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涪陵区幼儿园将继续以《学前教育法》为纲,以“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任,在儿童成长的沃土上深耕细作,在教师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在家园共育的征程中携手并进,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作者:涪陵区幼儿园 谭明琴)

责任编辑:姚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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