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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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为做好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的宣传工作,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区教委组织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本次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面向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了“千人聊体会”“项目实验园说改革”“集团园谈落实”三个方面的作品征集。区教委将在今年6月陆续推送部分优秀作品,面向社会宣传展示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各幼儿园主动运用学前教育法促进园所发展的实践故事。
本期推出重庆市开州区云枫第二中心幼儿园、重庆市开州区汉丰中心幼儿园“千人聊体会”作品。
以尊重为笔,书写儿童成长的法治诗篇
——云枫二幼 刘燕
每一颗种子都渴望阳光与土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都离不开关爱与守护。 该视频记录了一线教师关于幼儿教育与法律融合的温暖探索,重庆市开州区云枫第二中心幼儿园的刘燕教师以法为基,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人格尊严与发展规律,用蹲下来的倾听、放手退后的守望,始终维护着孩子的自主权、选择权和游戏权,展现出法律在学前教育领域的生动实践。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充满爱与法治精神的师幼世界,感受依法执教的魅力。
看见每一个儿童
——云枫二幼 邓彬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过程,犹如开启了一场教育理念的深度革新之旅。这部涵盖九章八十五条的法律体系,以严谨的立法逻辑构建起学前教育的法治框架。其中,第五章第五十条指出“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前儿童,关注个体差异,注重良好习惯养成,创造适宜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有益于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在对标法律条文反思我的教育实践中,“关注个体差异”极具“重量”地落在我心头,它更像一束精准的追光,照见了教育现场那些被集体节奏错过的童心角落。
关注个体差异,从倾听儿童声音开始
一次科学小实验活动中游戏表征记录,成为我深化理解“关注个体差异”的关键契机。幼儿源源在表征记录中写道:“我和XX的小实验没有成功,水果电池太难了,一直在做都没有成功,下次再也不做了,太难了,我不喜欢做有难度的……”这段充满挫败感的表述,不仅揭示了幼儿在探索过程中的情绪体验,更暴露出个体在面对挑战时的心理特征差异。我决定调整我的教育策略,首先对班级活动室的空间布局进行调整,重新创设科学实验环境:以小组形式摆放,方便幼儿合作学习,构建灵动学习场域;桌面创设邀请式环境,放置《揭秘电》绘本、“奇思妙想记录单”,支持幼儿记录自己观看后的疑问与想法,从而引发幼儿持续探索的兴趣。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教育者的倾听不应止步于观察外在行为、接收语言信息,而应深入解读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建立与幼儿的情感联结。

关注个体差异,从持续性观察开始
我对源源的后续活动进行持续性追踪观察,发现源源最近的游戏兴趣仍然是“点亮小灯泡”,我从内心也由衷地为源源不怕失败、勇于挑战的勇气感到高兴。同时也为我如何有针对性地为孩子们投放材料提供了思路。我对原有单一的水果发电材料进行系统性调整:在保留基础实验材料的同时,新增电池、电线、手电筒等多样化探索材料,并按照操作难度进行分层投放。如:为初次接触电路概念的幼儿,提供组装式电路玩具;并满足能力较强幼儿的深度探究需求;提供裸露的导线、电池夹等开放性材料;在材料数量上,确保每位幼儿都能获得充足的操作机会,并能根据自己的学习进程进行自主探究、反复试错。

关注个体差异 ,从与孩子建立亲密关系开始
一周后,源源的“小灯泡亮起来”的实验终于“短暂”成功了,他激动地跑到我身边拉我的衣服,可当他还没有将欢乐喊出来,灯泡就暗掉了,他失落地低头坐了回去。我想我需要给予他一些共情:“源源,感觉你很失望,愿意和我说说发生了什么吗?”“灯泡只亮了一下”他小声的说,我尝试慢慢用问题和他一起回溯游戏过程:“你是怎样将水果和灯泡连接的?能给我再看一次吗?”,我陪着他重复灯泡连接的步骤,引导他慢慢发现其中的问题,他开始信任我,主动向我提问:“你说是不是需要用绳子绑紧?”我鼓励他试一试。通过持续的互动支持,源源逐渐平复了情绪,开始尝试新的材料和方法。在与源源的互动中,我感受到我是幼儿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十分亲密的依赖对象,孩子在生活和游戏中遇到困难,我以亲切和蔼、支持性的态度和行为与幼儿互动,耐心倾听他们的情绪表达和观点分享,无论是成功的喜悦还是失败的沮丧,都要给予积极回应,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受到“独一无二”的关爱。

在反思和践行“关注个体差异”这一法律条文的过程中,我更加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不仅是制度层面的完善,更是对教育本质的深刻回归。当我看到源源的“小灯泡”终于持续发亮时,他那欢喜雀跃的神情,我似乎真切地感悟到,新法正在指引我“看见每一个儿童!”
以法为纲,守护儿童游戏权益
——汉丰幼儿园 曾令兰
站在幼儿园的沙池边,看着孩子们专注地挖水渠,建“城堡”,我不禁回想起这半年来我们班开展自主游戏的点点滴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让我对幼儿游戏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其中第五十六条“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规定,它犹如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反思。
从“高控”到“放手”:游戏观的转变之痛
记得我们班初次尝试户外自主游戏时,孩子们面对突然“自由”的游戏环境显得无所适从,有的呆呆地站在原地,有的你追我赶。这让我意识到,长期以来的高控教学已经让孩子们失去了自主游戏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明确指出:“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这让我反思:我们是否也在用成人的思维“小学化”着孩子们的游戏?在教研活动中,我们反复学习法律条文,观看安吉游戏案例视频,逐步理解到:真正的自主游戏应该是幼儿自发、自主、自由地活动。
转变是痛苦的。刚开始“放手”时,我总忍不住想干预:“你这样搭不稳”“那个玩法太危险”。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平时特别好动的声麟在沙池里专注地挖着隧道,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要保护的,正是孩子们这种全身心投入的游戏状态。

从“看见”到“看懂”:观察记录的实践之路
落实自主游戏后,最大的挑战是如何观察和记录。法律要求我们“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这对教师的观察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班建立了“游戏故事墙”,用照片、文字记录孩子们的游戏过程。记得有一次,柚希用直边楼梯和长木板搭建“滑梯”,屡屡倒塌。按照以往,我会直接指导他如何搭建。但这次,我选择静静观察并用手机记录整个过程。让我惊讶的是,经过多次尝试,柚希自己发现了“三角楼梯更稳”的道理,正如回溯中他说:“原来的楼梯两条腿是直直的,不稳,要三条腿的楼梯才稳。”
通过持续的观察记录,我发现了许多以往被忽略的发展瞬间:“爱发脾气”的苒苒在扮演游戏中展现了惊人的语言天赋;好动的乐乐在搭建游戏中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想象力;就连小淘气栩豪,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展现出领导才能。这些发现让我真正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强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深层意义。

从“担心”到“相信”:家长工作的转变之思
推行自主游戏初期,家长的质疑声不绝于耳:“整天玩能学到什么?”“磕着碰着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这为我们开展家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们通过多种方式帮助家长理解自主游戏的价值,比如班级门口的“游戏故事墙”,展示孩子们在游戏中的学习与发展;定期的游戏视频分享,配上教师的专业解读。最让我感动的是尼焓妈妈的变化。起初她是最反对自主游戏的家长,直到有一天看到尼焓在美工区熟练地运用贝壳创作的艺术作品,她终于理解“玩中学”的教育真谛。半年的实践让我深深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温暖的守护。它守护着孩子们游戏的权利,也守护着我们坚持教育初心的勇气。
如今走进我们班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的场景:孩子们快乐地穿梭在各个游戏角落,专注地投入自己的“工作”;教师认真地观察孩子的游戏进程,家长积极地参与支持幼儿的活动……

“以法为纲,守护儿童游戏权益”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生动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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