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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此前在搭乘厦航MF8229航班时,发现有乘客多次摘下口罩吸食电子烟。”网友质疑厦航对乘客在机舱内吸食电子烟不处理。
根据乘客所发布的视频,在飞机机舱内,一名乘客多次摘下口罩吸食电子烟。该乘客称,自己向厦航投诉后,得到的反馈是:“在飞机上吸食电子烟是违规行为,但违规和违法是有区别的。”
6月18日,记者致电厦门航空,客服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她并不了解,电子烟可以随身携带上机,但禁止在机上吸食。对于该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处理结果,她会向厦航有关部门反映。随后,记者致电厦门航空新闻事务处,电话无人接听。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6月19日,厦航官方客服向记者表示,“飞机上吸食电子烟是被绝对禁止的,这确实是属于非常严重的安全问题,厦航对该情况非常重视,会交由上级部门去调查核实。”
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规定,含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子吸烟装置(如电子烟、电子雪茄、电子烟斗等)仅限旅客或机组人员为个人自用随身携带,禁止放入托运行李中。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将“吸烟(含电子烟)”明确列为航空器内禁止的行为之一。若旅客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在飞机上出于侥幸心理偷偷吸电子烟的旅客,罚款百余元、拘留数日还不是最严厉的处罚。2019年6月,民航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航空公司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
《通知》指出,对于不配合管理、拒不听从指令的情况,应果断采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针对旅客不按照指定座位入座等不服从客舱秩序管理、影响运行安全的行为,如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航空公司可以将相关人员列入民航失信人员名单。
2019年10月8日,贵阳龙洞堡机场派出所处罚了一位在飞机客舱内吸电子烟的旅客。除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机场派出所还上报民航局,将该旅客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禁止其在一年内乘坐飞机。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现代快报、中国民航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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