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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物件“说”普法丨一份普法期刊的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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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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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您手中的普法老物件,恰似一块块‘记忆拼图’,是拼接普法历史不可或缺的珍贵片段!” 

今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和“八五”普法收官年。市司法局、市普法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五”到“八五”普法期间(1986年—2025年)相关资料。

华龙网携手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正式推出《老物件“说”普法》系列专题报道,回溯重庆普法四十载的光辉历程,徐徐铺展法治重庆的建设画卷,娓娓道来其间的动人故事。

本期推出《老物件“说”普法》⑥——普法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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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音频,听故事)

在下《石柱法治》,2004年开坛说法,专讲老百姓身边的法理人情。20年光阴,116期故事,从街头报刊亭到国家图书馆,这一路走得甚是精彩。

那些年,乡镇干部带着我的案例化解邻里纠纷,街坊邻居围着我的故事明辨是非,农民工兄弟揣着我的流程图维护权益。如今我化为数字江湖里的新说书人,将继续讲好普法故事,让法治的根在人们心中扎得更深、长得更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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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普法期刊的20年

 

第1眼TV-华龙网讯(何媛 实习生 罗淋 梁洪印)在纸媒盛行的2004年,一份名为《石柱法治》的期刊走进了石柱人民的视野。彼时,基层普法还多是街头宣讲、手册派发的传统形式,而这份由石柱县司法局创办、在全市区县中率先首发普法刊物,为老百姓推开了一扇特殊的普法之窗。

如今,《石柱法治》的合订本存放于石柱县司法局,从2004年至2024年,总共刊发了116期。纸页翻动间,仿佛打开了一部基层普法的“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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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法治》合订本。受访单位供图 第1眼TV-华龙网发

“当年,石柱县是全市率先创办普法刊物的地区。”重庆作协会员、曾任《石柱法治》执行主编的陈鱼乐回忆,在“四五”普法关键期,石柱县司法局按照全国普法工作相关要求,创造性地提出办一份能传阅、能保存的普法刊物,让法律条文变成老百姓能看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南”。

在刊发的首期内容里,《普法广场》《以案说法》《热点透视》《新法传递》《法律顾问》等10余个栏目各有侧重,《父债应该子还吗?》《学校到底该不该实行双休制》等20余篇原创稿件就像邻里间常唠的家常话。不说空话套话、不搞长篇大论,把法律条文拆成乡土故事,为法规条款赋上烟火气息,这样“接地气”的法律普及和政策解读,在当时吸引了一批批忠实读者。

“比起横幅标语,期刊能反复研读、随时查阅。”陈鱼乐表示,在那个报刊亭遍布大街小巷的年代,这份期刊打通了法治传播的"毛细血管"。普通百姓随手借阅一本,遇事便能翻一翻找答案;乡镇干部下乡时揣上几本,案例讲解比念法条管用十倍;就连大字不识的老大爷,也能指着期刊里的手绘漫画,把自己的维权诉求讲得明明白白。

自《石柱法治》出版以来,不仅社会面反响热烈,还吸引了北碚、南川等多地司法局前来学习取经。此外,《石柱法治》还走进国家图书馆,让这份扎根乡土的普法创新实践,进入更广阔的大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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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图书馆的感谢函。受访单位供图 第1眼TV-华龙网发

从第1期到第116期,从季刊到双月刊,从“什么是法”的启蒙引导到“如何用法”的实践指南,《石柱法治》走过的20年,不仅记录着基层普法的坚实足迹,更承载着一代人的法治记忆,见证着百姓从被动接受法律知识到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可喜变化。

“四十载普法路,变的是传播载体,不变的是让法律走进百姓生活的初心。”石柱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石柱法治》虽已暂停出版,但那些深入人心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解读,将以更多元的形式焕发新生,让法治的根系在人们心中扎得更深、长得更壮。

责任编辑:刘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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