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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一张老照片,是一段被定格的普法岁月;一抹旧影像,是一份被珍藏的法治情怀。”
今年是全民普法40周年和“八五”普法收官年。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于7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五”到“八五”普法期间(1986年—2025年)相关资料。
华龙网携手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正式推出《老照片“活”起来》系列专题报道,唤醒沉睡光影,重现普法瞬间,徐徐铺展法治重庆的建设画卷,娓娓道来其间的动人故事。
本期推出《老照片“活”起来》⑥——以考促学强干部素养 依法履职兴城市发展
(本视频动效由AI生成)
以考促学强干部素养 依法履职兴城市发展
第1眼TV-华龙网讯(刘丹青)在市普法办的档案室中,珍藏着这样一张照片。画面里,考场内灯光明亮,一面印着“2002年重庆市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重庆市司法局考场”的红色横幅悬挂于墙上,考生们端坐于桌前,或低头沉思、或执笔作答,整个考场秩序井然。

“2002年是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第一年,因此那一年的学习考试内容增加了很多关于WTO的基本知识。”如今担任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处长的程桢,对当年的情景记忆犹新。她回忆道,当时国内外经济格局加速调整,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干部的法律素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国际贸易相关法律规则、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知识,不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领导干部同样也需扎实储备。
尽管未直接参与2002年这场考试,但程桢对当年全市干部学法的热潮仍历历在目。那时,她刚考进市司法局,针对她这样的“新手”,市里统一发放了教材,还邀请专家集中授课,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试。
“那种主动求知、争先学法的劲头,让我真切感受到,提升法治素养是全市干部的自觉追求。”程桢说,那段时间,办公室里总能看到同事们捧着法律书籍讨论的身影,从法条解读到案例分析,热烈的学习氛围感染着每一个人。
事实上,这样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干部群体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在“一五”普法时期便已启动。据资料记载,1988年至1989年,全市上下普遍开展了“一五”普法考试和考核验收工作,其中干部群体普法教育覆盖率超95%。此后,针对干部群体的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持续推进,并在“四五”普法期间逐步走向成熟。
2001年,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将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4类群体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100%。规划还明确,每年一次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成绩纳入干部档案,成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更具突破性的是,2005年进一步推出“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考试”制度,并正式印发《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新提任领导干部须在任职一年内通过考试,首次不合格可补考,补考仍不合格则免去现职、按原职级安排。
同年9月,重庆首次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考试考试举行。全市各区县、各部门的1041名新提任干部走进考场,他们中既有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也有经验丰富的资深干部。这场考试不仅是对新提任干部法治知识水平的一次集中检验,更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鲜明信号: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唯有自身法治素养过硬,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履职、为民服务。
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全市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957次,法律知识培训773次,8万余名领导干部从中受益。通过系统学习,干部们不仅掌握了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更牢牢树立起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理念。
二十多年过去,照片中的场景虽已成为历史,但当年领导干部群体主动学法、提升法治素养的自觉与担当,至今仍在为这座城市的法治建设注入力量。那些在学习钻研与考核检验中沉淀下的法治理念,如春雨润物般融入干部履职尽责的每一个环节,悄然化作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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