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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之声9月23日讯 9月22日,《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座谈会在市生态环境局举行。
该《条例》于2025年7月31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庆市人大环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例》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思路和务实管用的原则,共5章34条,总结固化近年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中的经验做法,聚焦弥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中的薄弱环节,每一条力求管用好用、有重庆辨识度。
《条例》还要求构建起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责任体系。明确家庭、学校、社区、行业协会等主体的教育角色,构建多元协同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鼓励网络平台优先推送生态文明内容,鼓励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利用宣传栏、广告牌、显示屏等载体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明确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期间,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资源信息共享,明确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资源信息共享机制,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便利。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督察,明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教授徐以祥认为,《条例》对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这部地方专项立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推动重庆生态文明全民行动体系构建,为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作出积极贡献。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芹表示,要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摆在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要主动适应传播格局新趋势,协同做好生态文明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把生态文明作为宣传和新闻舆论的重要内容,持续改进宣传方式,创新新闻发布,用好政务新媒体,适时发布公益广告,主动引导各大网络平台用户制作、推送生态文明内容,用好各类平台阵地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活动。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接下来,将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多种方式,切实抓好《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对本单位、本系统以及相关企业、社会人群等进行专题培训,准确把握《条例》相关精神、要求和内容,正确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同时,将结合各自资源,充分发挥规划展览馆、科技馆、文化馆以及自然保护地等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作用,切实补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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