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华龙网
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第1眼TV-华龙网 陈雨

2025-12-02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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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陈雨)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2月1日至2日,正式进驻北碚区、潼南区、万盛经开区、开州区、城口县、武隆区、石柱县,各区县分别组织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会,至此,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强调,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深刻认识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下决心彻底整改生态环境问题,以“九治”为牵引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

此次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全面督察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市委和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等12个方面工作,对三轮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治气”攻坚战推进情况等进行重点督察。

被督察区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把问题整改落实到接受和配合督察工作全过程,对督察交办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工作安排,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督察组将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方式方法、简化工作流程,实现减负不减压、督察增实效,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责任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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