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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 刘羽佳 吴雨)12月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家协会联合发布风险提示,要求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并提醒社会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鼓吹有关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提示。
根据提示,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没有涨跌幅限制、受市场影响大、行情波动如同“过山车”……这些特性让虚拟货币市场充满投机炒作,不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投资者。
“在盲目投资心态的怂恿下,很多概念奇葩的空气币涌现出来。这些空气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没有明确的商业应用场景和价值,发行和运营机制不透明,欺诈和市场操纵问题严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肖飒说。
提示明确,各会员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在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提供相关业务,并应多方位开展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
七家协会根据会员单位自身业务领域,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要求。例如,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活动提供营销宣传和信息技术等服务……
“不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提供支持的,不应只是金融机构。”肖飒表示,当前,对于投资虚拟货币“一夜暴富”的宣传并不少见,网上仍有文章传授“炒币”经验,一些境外平台App能够在境内顺畅操作交易……
专家表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监管,不是单一部门的单一监管,而是要综合施策。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发力,实施功能监管。
除虚拟货币外,资产代币化也成为市场关注热点。不少机构正探索如何将传统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相关权利,转化为区块链上的数字代币。
风险提示指出,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未批准任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机炒作风险等。社会公众要高度警惕各类形式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业务活动,如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线索,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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