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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公司相关业务风险因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一方面,《通知》针对保险公司投资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以及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因子,根据持仓时间进行了差异化设置,以培育壮大耐心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另一方面,还调整了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准备金风险因子,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服务国家战略。
按照《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3年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证红利低波动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因子从0.3下调至0.27。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6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保险公司持仓时间超过2年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的风险因子从0.4下调至0.36。该持仓时间根据过去4年加权平均持仓时间确定。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保费风险因子从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因子从0.605下调至0.545。
风险因子与保险公司部分业务的资本占用密切相关。根据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风险因子越高,对资本的占用和消耗就越多。如果保险公司风险因子高的相关业务在所有业务中占比较高,会增加资本占用,相应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近年来,为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作为耐心资本、长期资本的优势,加大入市稳市力度,监管部门通过上调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比例上限、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试点范围、推动完善险资投资长周期考核机制等多种方式不断释放险资投资空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23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曾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下调风险因子,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风险因子从0.35调整为0.3;投资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调整为0.4。
在各上市险企2025年半年报及三季报业绩发布会上,多家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均表示,正持续加仓权益资产。今年以来,险资举牌上市公司次数已近40次,创下近10年来新高。叠加A股和H股回稳向好势头不断巩固,上市险企的年化总投资收益率均超过5%。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知》旨在有效防范风险,引导保险公司提高长期投资管理能力,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更好发挥保险资金耐心资本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保险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经济日报记者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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