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TV-华龙网 梁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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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梁浩楠)日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超充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对2025年度在市内建成投运且接入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的超充基础设施进行奖励。

此次奖励标准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奖励办法(2025年)的通知》(渝经信发〔2025〕49号)文件执行。根据超充桩建成(新建、改扩建)数量给予资金奖励,其中Ⅰ档5万元/桩,Ⅱ档3万元/桩,Ⅲ档不给予奖励。
申报主体包括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开发区管委会,重庆高速集团负责申报各自辖区(管理范围)内的超充基础设施。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建设的超充基础设施不纳入奖励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项目申报时间截止于2026年2月28日。完成建设任务的申报主体可根据建设情况,申请预拨资金,后续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进行清算,也可在项目申报期内,按照建成的超充基础设施实际情况据实申报。建设运营主体提交的资料由各区县政府、重庆高速集团收集以后统一提交至市经济信息委。
详细申报条件和奖励标准可在市经济信息委官网搜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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