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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不可移动文物,比如文物建筑,在修缮、保养、迁移的过程中,要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在江苏仪征真州镇,南门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正在建设,但在打造这个商业项目的过程中,关于片区中的文物修缮和保护就出现了很大争议。有居民反映,这个项目拆除了真文物,建起了全新的仿古建筑。事实如何?近日,《焦点访谈》记者到当地进行了调查。

不久前,记者来到仪征南门大码头项目现场,这里的工地用围挡围住,无法进入施工区。走访中,记者看到附近还有市民居住,便向他询问了一些情况。一位市民告诉记者,项目建设区域里有一些老房子属于文物建筑,而在建设过程中,这些文物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建起全新的仿古建筑。
那么这个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真如这位市民所说对文物“拆真建假”呢?

据了解,大码头片区位于古运河与长江的交汇点,作为曾经盐运的重要中转集散地,明清时期的商贸十分繁荣。
而正在施工中的南门大码头项目所在位置原本是一片棚户区,因为居住条件差、消防等问题频出,2016年当地启动棚改工作。棚改后,这片区域将打造成商业和地产。其中,商业部分就是要恢复当时的街巷肌理,再现当年的运河文化景观。

采访中,当地文物部门的负责人承认在棚改中确实拆掉了许多老房子,但这些老房子并不是文物建筑,凡是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的老房子都已登记在册。

记者查询了相关资料,发现在施工区域登记在册的文物共有22处。
江苏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武山:其中有一处2014年就灭失了,当时是一户居民自行改建,这次我们在第四次普查的时候,也依法上报进行迷失登记了。剩下的21处,7处是古井、河道、街道,另外14处叫文物建筑。14处建筑本身,3处属于文保建筑,11处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居民反映的问题,就集中在这14处文物建筑上。在项目现场,记者看到了其中有三家文保单位:河西街5号叶氏民居;都会街48-2号民居;商会会馆。这三处都得到原址保护。那么剩下的1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有没有被拆掉呢?记者在项目现场联系到原居民张先生,他曾居住的都会街44号就是其中的一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当地文物部门负责人介绍,对这些文物建筑他们的要求是不能拆除、要原址保护,在此基础上,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启动了对它们的修缮工作。

从政府部门给记者出示的证明材料看,这14处文物建筑共分成两个批次进行修缮,每一处文物都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编制了修缮工程方案。目前,第一批的七处文物建筑已经完成修缮并通过验收。2025年,项目开发单位仪征市城发集团启动第二批,也就是剩余七处文物建筑的修缮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了两家施工单位,然而在第二批文物建筑的修缮过程中确实出了问题。

河西街46号是第二批修缮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原居民丁先生向记者展示了2025年5月19日他在施工现场拍到的画面,画面中,工地正在进行机械作业,建筑几乎被夷为平地。
按照河西街46号的修缮方案,这座文物的本体应该按照揭顶维修+局部落架的方式进行修缮。通俗讲,就是原建筑可以揭开房顶,局部的木柱可以落掉。但从当时现场的情况看,施工单位显然采取的是全部落架而不是方案中的局部落架。

据城发集团的负责人介绍,由于河西街46号的房子有一进建在河床上、地基不牢,施工方出于安全问题对文物进行落架。但按照相关规定,施工单位不能擅自更改已经批复的修缮方案,如要变更,须向文物部门进行申报,等专家现场论证、变更方案批复后才能执行。况且落架修缮属于文物修缮中的重大变更,更应谨慎。而在河西街46号的修缮过程中,施工单位并没有走任何申报程序,擅自将文物直接落架。
除了擅自落架之外,河西街46号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不规范的行为。
江苏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博管理科科长 胡乔:比如有一些木构件,可以使用的,没有继续使用,其实就是施工管理问题。

河西街46号民居的修缮问题被原居民丁先生举报,等文物部门下达停工通知派人员到现场时,民居仅剩一面长约5米,高约2.5米的残墙。这份针对现场的评估意见中写道:修缮工程已改变修缮方案中的修缮方式,未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前期施工极不规范,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一定损害,局部造成严重后果。
江苏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高级建筑师 季文彬:他们这种行为对文物的损伤很大,是不可逆的。损伤的东西再把它修好,它是带伤疤的,肯定是有影响的。

2025年7月,河西街46号民居的修缮按照新批复的方案复工整改,现在,已经基本完成,正在等待验收。但对于重新修缮的房屋,丁先生并不认可,认为这属于“拆真建假”。
对此,文物部门给出了相应解释。
胡乔:现在它是已经不可逆了,不可能拆了之后不管它了,还是要把它按原来的形制给再修起来。原风貌,原工艺,原材质。

调查中记者发现,出现问题的不只是这一座文物建筑。就在河西街46号修缮出问题后没过几天,都会街44号也出现了类似问题。这是修缮前的都会街44号,同样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方案为“揭顶不落架”。施工单位江苏古宸建设有限公司在施工中发现梁架等木质结构损毁严重后,向总包公司和建设单位仪征古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汇报。总包公司和建设单位在没有继续上报申请变更方案的情况下,同意施工单位下架梁架。
仪征古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文物修缮建设单位,却不了解变更程序要申报走流程,最终导致问题发生。

记者调查发现,修缮第二批文物建筑的两家公司都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对变更方案需要走流程、修缮中应该保护原构件等规定本应十分清楚,又为什么会出问题呢?文物专家告诉记者,由于文物修缮施工单位水平良莠不齐,即使拥有相关资质,类似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文物的修缮要最大限度保留它的原始形制、做到最小干预。但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单位往往并不专业,再加上存在侥幸心理走捷径,最终为文物带来不可逆的损害。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方存在违规操作,就需要有文保资质的监理公司通过质量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减少损失。但专家指出,当前不少监理并不具备发现问题的能力,进而让监管效果大打折扣。在南门大码头项目文物建筑的修缮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通过调查,南门大码头项目的14栋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中,除了两座在修缮中出现问题,一栋尚未启动修缮,其余暂时没有发现问题。

在项目现场,除了文物建筑,记者确实看到还有很多新建的房屋,而这些新房确实是在拆掉原有老房子的基础上建起的,但那些老房子并不是文物。据相关单位的人员介绍,这是为打造商业项目,建起的织补建筑,至于“织补”,可以简单理解为补空。

针对南门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中文物修缮出现的问题,记者梳理发现,这个文物修缮工程,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乃至文物管理部门,都设有相应的巡查巡视制度,巡查巡视范围也从安全到施工质量全覆盖。然而,在如此多层级、多方位的监管之下,却依然没能阻止问题的发生。
保护好传统街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但在南门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建设中,对文物建筑的修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现象,致使部分文物建筑遭到了不可逆的损毁。在惋惜之余,也再次让我们警醒,文物保护无小事。只有多一些如履薄冰的敬畏,只有把功夫下在细节里,把监管钉在工地上,才能避免让“修缮”变成“修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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