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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立足国企治理实际、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是对新时代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经验的系统集成,也是对廉洁风险防控短板的精准施策,为规范权力运行、守护国有资产、护航国企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屏障。
立规明矩,夯实国企发展的政治根基。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其履职用权成效,直接关乎国家战略落地与民生福祉保障。《规定》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明确对党忠诚、担当作为、依规依法等正向履职要求,以清晰负面清单划清权力边界、严明行为底线,既与党纪国法紧密衔接,又贴合国企经营管理实际。从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到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从规范关键岗位用权到完善跨境行为监管,制度设计着力破解权责不够明晰、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等治理痛点,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为国企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靶向纠治,筑牢廉洁风险的安全防线。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是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少数领导人员政绩观偏差,存在违规关联交易、靠企吃企、利益输送等隐形变异问题,容易损害国有资产权益,也可能扰乱行业发展生态。《规定》聚焦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精准锁定权力寻租风险点,对滥用职权、违规营利、不当利益输送等行为作出刚性约束,同时健全绩效年薪追索扣减、不正当经济利益追缴、从业限制禁入等惩戒机制,以经济约束与资格管控形成有力震慑。制度既从严管好“关键少数”,又延伸覆盖掌握重要经营管理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推动监督更加全面、约束更加严格,从源头防范权力寻租空间。
系统施治,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廉洁从业,既靠个人自觉,也离不开制度闭环管控与监督合力。《规定》统筹党内监督、出资人监管、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多元力量,健全外部董事监督、关联交易管理、廉洁文化建设等配套机制,着力形成权责清晰、衔接顺畅、联动高效的监督格局。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明确澄清情形,为担当者撑腰、为负责者正名,既防止乱作为,也鼓励敢作为,推动形成规范用权、廉洁履职、积极干事的良好氛围,让监督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把《规定》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巡视巡察与考核评价,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领域深化专项监督,严查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等行为,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国企自身要健全内控机制,将廉洁要求嵌入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以刚性制度管住用好“关键少数”,以严明纪律守护国有资产安全,持续净化国企政治生态,更好激发国企创新活力,助力国有企业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
作者:董宏达
编辑:曹叶 赵铁琥
审核:高欣然
监制:白永茂
华龙网两江评投稿邮箱: liangjiangping@cqnew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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