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元/个 重庆增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项目奖补标准-华龙网
20万元/个 重庆增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项目奖补标准

第1眼TV-华龙网 梁浩楠

2026-03-2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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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梁浩楠)日前,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对《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办法》增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城市、县、园区,奖补标准为20万元/个。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资金,按照项目实施方式分为激励补助类项目、择优支持类项目和采购类项目。

该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知识产权发展、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及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大专项。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专项资金支持。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激励补助类项目和择优支持类项目,分为一般、重点、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层次,原则上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市委、市政府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推进的重大专项工作,经费投入超过100万元的可列为特别重大项目。

其中,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奖补标准分别为50万元/项、20万元/项、5万元/项,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奖补标准分别为20万元/项、10万元/项、5万元/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城市、县、园区的奖补标准为20万元/个。

此外,采购类项目,根据实际采购的内容、数量、质量和相关标准等,同时参考市场同类行情确定购买项目经费额度。

《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可在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

责任编辑:邵煜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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