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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文件以11项具体要求划定行业红线、明确网站平台责任,既是对直播打赏乱象的“精准亮剑”,也是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导航指南”,充分彰显了监管层规范行业秩序、守护网民权益的坚定决心。
直播打赏机制本应是用户对优质内容的认可、主播价值变现的合理路径,是连接创作者与受众的良性纽带。但在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受“流量至上”的风气影响,直播打赏领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虚假人设诱导打赏、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异常打赏暗藏风险等,不仅侵害了网民合法权益,污染了网络生态,也制约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其进行规范引导。
《通知》构建起“全链条、多维度、精细化”的监管体系,直击行业乱象。从打赏规则明示、营利权限规范,到打赏提醒、排名管理,从未成年人保护到异常打赏识别处置,每一项要求都精准对接行业痛点难点。既避免“一刀切”的简单约束,也杜绝“空对空”式要求,在强化监管力度的同时,兼顾行业发展活力。
规范打赏行为,首在厘清规则、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直播平台作为打赏机制的运营载体,是规范治理的关键环节。《通知》明确要求明示打赏规则,杜绝各类诱导套路;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对违规账号设冷却期、禁言同步暂停打赏;默认开启打赏提醒功能,防范非理性打赏和攀比风气。这些要求为平台划定了合规经营的明确边界,引导平台从“流量导向”转向“质量导向”,深耕内容创作与服务提升。
规范打赏行为,还要守住底线、彰显治理温度。《通知》针对性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根据不同年龄段作出分层管控: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这些分层设计,既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法律要求,也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治理原则,让规范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此外,《通知》禁止平台公开展示用户打赏消费数据,也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既保护了用户隐私,也打破了“打赏至上”的畸形生态,有利于让直播回归“内容为王”的本质。
规范打赏行为,更要健全机制、实现长效治理。网络直播行业迭代速度快,乱象“花样百出”,形式不断翻新,单纯依靠集中整治难以根治顽疾。《通知》要求平台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在账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前告知账号主体;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处置,依法依规留存打赏记录,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线索通报有关部门,形成闭环管理;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妥善处置未成年人打赏的退款纠纷;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这些举措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构建起“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治理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集中整治向常态长效升级。
规范网络直播打赏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监管部门、平台企业、网络主播、广大用户及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对网络主播而言,应摒弃虚假诱导、短期逐利的思维,依靠优质内容与真诚互动赢得用户认可,实现价值的可持续变现。对用户而言,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明确打赏的本质是对优质内容的认可,自觉抵制非理性打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监管部门而言,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平台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既要释放创新活力,也要守住合规底线。《通知》的出台,是对行业的赋能,它划定了合规经营的“红线”,指明了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未来,唯有以规范为基础、以底线为准则,让打赏回归理性、内容回归本真、行业回归正轨,才能让网络直播真正成为传递正能量、丰富大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作者:黄宗跃
编辑:曹叶 赵铁琥
审核:韩曜聪
监制:白永茂
华龙网两江评投稿邮箱: liangjiangping@cqnew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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