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TV-华龙网 张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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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张佳雯)今年3月19日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重庆市公安机关凝心聚力、精准发力,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正义2026”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4月29日,记者从重庆警方获悉,截至目前,该行动共立刑事案件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3人,收缴枪支、改装无人机、电捕装置、网套夹等非法猎捕工具607套,查获野生动物420只,有力维护了全市生态资源安全,及时消除了危及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这一串数字的背后,是重庆公安机关对生态资源安全的坚决守护,也是对危及公共安全现实隐患的有力清除。
数据赋能+联合执法,让隐蔽犯罪无处遁形
针对危害野生动物犯罪日益隐匿化、智能化、科技化的新特点,重庆公安机关主动出击、精准发力。警方整合了行政部门和社会涉环境资源类数据资源104类、上亿条信息,建立起生态警务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溯源追踪案件线索61条。
与此同时,警方主动协调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聚焦花鸟市场、农贸市场、中药材市场、古玩市场等重点场所,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50余场次,主动排查发现线索10余条。
除此之外,重庆还拟与8个省市签订长江上中游公安机关生态警务协作协议,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交、联合查控的联动联防联处机制,进一步织密跨区域保护网络。
无人机巡巢+地面巡护,构建立体化“空中防线”
科技手段的深度应用成为此次专项行动的一大亮点。
重庆警方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构建“空中+地面”立体化防控体系。全市推广“无人机+人巡”协同巡查模式,搭建无人机自动巡巢61个,常态化运用无人机对人力巡查盲区开展巡飞作业。
据介绍,这些无人机不仅高效完成日常定点巡飞、视频追踪等任务,还能精准锁定非法狩猎人员及无人机“黑飞人员”,大幅提升了主动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
斩断“猎—运—销”全链条,两类犯罪成打击重点
在打击策略上,重庆警方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精准打击,将利用无人机、私设电网、持枪等方式危害国家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作为重中之重。通过“信息准、出手快、链条断”的组合拳,循线摸清“猎捕—收购—运输—贩卖”完整链条,坚决斩断背后的“黑灰”产业链。
这一“全链条”打击思路,在以下典型案件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长寿区公安局侦破莫某军非法狩猎案。
经查,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莫某军在四川省邻水县丰禾镇多次使用电瓶架设高压电网,通过铁丝延伸到四川与重庆长寿区交界处的树林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警方现场查获“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小麂(野山羊)11只。
此外,渝中区公安分局侦破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经查,2025年5月至案发,该团伙先后多次流窜重庆、四川、湖南、陕西等地,通过电媒诱鸟并使用捕网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鸟(活体)220余只,再以50至800元不等的价格销往四川、重庆等地。
普法宣传贯穿全程,推动形成“不想捕”的社会氛围
打击是手段,预防是根本。
重庆警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将生态普法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精心制作的禁猎普法宣传海报、动画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素材,配合280幅宣传标语和横幅,在全市范围内广泛传播。除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警方还联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传递生态保护理念。
除此以外,针对林区周边群众,警方发动村社干部、治安员、护林员等力量,开展“一对一”入户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9297份。通过持续深入的法治教育,引导群众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增强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推动形成“不想捕、不敢捕、不愿捕”的浓厚社会氛围。
新闻多一点: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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