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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00后律师起诉上海迪士尼并拒绝高额和解”一事冲上热搜。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25年11月18日——那天,孙永辰以一名普通游客的身份走进上海迪士尼乐园“疯狂动物城”园区,一块告示牌引起了他的注意。上面写道:
“通知:迪士尼将于今日进行拍摄活动。如您在上述时间进入疯狂动物城园区,您可能会被摄入画面,并将视为您同意您的肖像及声音在全球范围内在相关媒体平台被用于本次节目及其宣传。”
“看到告示牌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这个条款也太强势霸道了。”近日,潮新闻记者联系上孙永辰律师,他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以及自己为何最终走到起诉这一步。
发稿前,记者也尝试联系被诉方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但电话均无法接通。记者同时联系了上海迪士尼官方网站在线客服,希望了解该案相关情况,人工客服表示无法回答该问题,但让记者留下个人信息,并称也可以致函给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公共事务邮箱。就何时回复记者,对方表示:“具体实际回复为准。”

上海迪士尼乐园疯狂动物城告示牌 受访者供图
一块告示牌和一场诉讼
“当时刚看到告示牌的时候,其实还没想到后面会走到起诉这一步。”孙永辰向记者回忆。发现问题后,他先是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但工作人员表示:无法改变园区拍摄计划,若进入疯狂动物城园区即表示同意,否则可以离开疯狂动物城园区,去游玩其他园区。沟通无果,于是,他又前往游客服务中心进行投诉,详细说明法律依据,并要求工作人员记录与反馈。
2025年11月21日,他接到迪士尼方面的回复电话。“但对方仅简单记录意见、表示会进行反馈,始终没有正面回应格式条款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孙永辰说,此后一个多月,他再未收到任何反馈结果。
据公开资料,疯狂动物城是上海迪士尼乐园的第八大主题园区,也是全球首个以《疯狂动物城》电影为主题的园区,于2023年12月20日正式开放。
《2024全球主题公园和博物馆报告》数据显示,上海迪士尼乐园2024年接待游客达1470万人次,其中“疯狂动物城”成为当年客流增长的关键驱动力。报告指出,该园区“对上海迪士尼乐园客流量增长产生显著影响,2024年持续释放带动效应”,其核心景点“疯狂动物城:热力追踪”凭借沉浸式体验吸引大量游客,收获极高满意度。2024年11月,疯狂动物城园区还斩获TEA(全球主题娱乐协会)2025年“主题乐园园区杰出成就奖”(Thea Award),该奖项被誉为全球主题娱乐行业的“奥斯卡奖”。
“告示牌已经明确写了拍摄用于全球范围的宣传。如果一直拖下去,等到宣传片发布了再起诉,法院从审查立案到送达起诉材料,可能就要一两个月。即使迪士尼接到材料后撤下宣传片,这一两个月里,片子已经被大量播放和下载了。”这迫使孙永辰做了个大决定,“迪士尼方面没有正视消费者诉求,我必须趁着宣传片还没发布,尽快启动司法程序。”
孙永辰说,只要那块告示牌还在,所有进入园区的游客,都可能在不自知、不自愿的情况下,成为迪士尼全球宣传片中的“演员”。
2026年1月,他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告上法庭,请求法院确认该告示中“游客入园即视为同意肖像与声音被全球范围商业使用”的条款无效。
“希望能代表消费者从0走到1”
2026年3月9日,该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
在法庭上,坐在孙永辰对面的,是迪士尼的法务团队,号称“地表最强法务部”,以及两位红圈所执业十余年的资深律师。“还是很有压力的。”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不过是一位“初出茅庐的实习律师”。
“对方提出了好几个我之前从未想到的观点。”他坦言,因此在庭上比较被动。当庭,迪士尼方面未提交任何证据,而是在庭后进行了补充。
接下来的一个月,孙永辰把自己埋进图书馆,查阅了大量司法判例、国家标准、参考书籍与学术论文。“后来我撰写了11页的补充意见,在4月8日的第二次庭审中摆事实、讲道理,对迪士尼方面提出的答辩意见一一予以反驳。”
“存在不代表合理。”孙永辰直言。从部门法划分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经济法。在经济法语境下,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地位天然不平等,经营者作为优势一方,理应承担更高的责任与义务。
他特别提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上海迪士尼乐园内部照片 受访者供图
事实上,上海迪士尼方面曾多次提出和解方案,条件据称颇为优厚,但孙永辰均予以拒绝。
“这个案件形式上是我在主张权利,但实质上是具有公益价值的。”他说,“如果法院能够确认这个格式条款无效,那它不只是对我无效,而是对所有消费者都无效。”
他进一步解释:“如果不先打掉告示牌的合法性,迪士尼完全可以辩称,‘园方已经告知,游客仍然进入园区,表明其同意拍摄和授权肖像’。”在他看来,到那时,其他游客若要维权,就必须从头开始举证这块告示牌的违法性。
“如果能代表广大消费者走完从0到1这一步,之后其他人维权的难度会大大降低。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孙永辰直率地表达了自己坚持的理由。
而另一股支撑他走法律程序的力量,源自2019年“华政小王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食品案”的影响。
“我是2019年6月参加高考,记得当年正好发生了华政学生起诉上海迪士尼禁带食品一案,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后续上海迪士尼修改了入园规则,允许游客自带食品入园。”那时,他便觉得,法学生不仅能用知识解决自己的问题,还能帮助到他人。
也正是那一年,他填报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就像《疯狂动物城》里的朱迪的梦想:make the world a better place。”
“就算败诉,也会继续上诉”
开庭后,孙永辰曾发过一条朋友圈。留言区里,有法学生,也有外专业的同学,大家都表达了支持。
“从法理和常理上,我觉得是能站住脚的。”他说,“评论区大量网友的支持也说明,消费者心里有一杆秤。”
但他也清楚,法院作出判决时,需要考虑更多因素。
“法定审限是到7月20日,就算败诉,我也会继续上诉。”孙永辰说,“这背后涉及营商环境、消费者权益等各种问题。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是需要有机统一的。”
聊到为什么这么“较真”,孙永辰讲了一个故事。
上学时,有个商家通过虚假发货的方式骗了他0.46元。不到一块钱,身边很多人觉得不值得折腾。“我当时也想过忍气吞声。但又想:如果法律人都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又怎么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他提起了诉讼。最终,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决商家退还0.46元,并支付500元的惩罚性赔偿。
“表面上是为1块钱,但背后是千千万万个1块钱。”他说,“如果每个消费者在权利受到侵害时都能站出来大喊‘我是原告’,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就会极大增加。”
那如果普通人在景区遇到“被强制拍摄商用”,该怎么办?
孙永辰给出了建议:首先,可以向对方提出交涉,指出拍摄行为的违法之处,并请对方配合查看素材。如果确实拍到了自己,可以要求删除。若对方拒不配合,可以拨打110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处置。“虽然严格来说这可能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事权范围,但从实际解决问题的角度,这可能是最高效的方案。公安机关通常也不会拒绝出警。”
目前,孙永辰仍在等待一个结果。
就此事,记者也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认为告示中进入园区即视为同意的表述,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试图用游客不反对就进入的行为,推定其同意将肖像、声音在全球范围内无偿用于商业宣传,这与法律要求的明确同意直接冲突。“而且肖像权是游客的人格权,园方将不接受授权就无法游玩该区域作为前提,属于强制捆绑授权,不合理地限制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
记者 李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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