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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秦思思)5月8日,“刑事知行研讨·控辩审学四方谈”涉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办,本次活动以涉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为核心议题,聚焦当前涉税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点与难点开展专题研讨。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沪渝两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协会,以及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与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会,围绕7个典型案例展开研讨。
与会嘉宾在致辞中表示,当前涉税犯罪呈现职业化、链条化、隐蔽化等新特征,法律适用存在诸多难点。本次研讨旨在以审判为中心,统一司法认识,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审慎处理平台经济、税收洼地、跨境交易等新型涉税问题,推动理论与实务联动,提升涉税案件办理质效,助力税收治理现代化。
研讨设置四方对谈环节,聚焦三大核心议题。议题一围绕利用富余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定性,讨论骗抵税款目的认定、罪名界分及受票方抵扣事实难以查实的处理规则。议题二针对利用税收洼地财政补助政策虚开行为,辨析刑事违法性认定标准与税款损失判定。议题三研讨以逃税为目的虚开发票的定性,明确刑法第201条第4款适用条件及手段行为的刑事评价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长姚龙兵、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伟、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黄祥青作总结点评。点评指出,办理危害税收征管案件应坚守主客观相统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行为社会危害性为裁判基础,系统规制逃税手段与目的行为,协调罪名处罚梯度,统一开票与受票环节评价逻辑,结合侦查实际明确裁判规则与取证方向,避免机械司法。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研讨搭建起控辩审学四方交流平台,推动东西部司法实务与学术研究协同,为统一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完善裁判规则、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实务与学理支撑。
本次活动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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