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人”变成“补鱼人” 重庆9名非法捕捞者江边放流鱼苗接受现场普法
第1眼TV-华龙网 张佳雯
听新闻
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张佳雯)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涪陵区人民法院联合丰都县检察院、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在丰都县高家镇码头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5万余尾草鱼、鲢鱼、鳙鱼等本地优质鱼苗被放归长江。
据介绍,9名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惩处的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购买检疫合格的鱼苗,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水域生态环境。
活动开展前,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技术人员对即将投放的5万余尾鱼苗进行了细致的数量清点和规格抽查。经现场检测,本次放流鱼苗以草鱼、鲢鱼、鳙鱼等本地优势鱼种为主,均为适应长江生存的优质苗种,规格均达到放流标准。在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9名被告人将盛有鱼苗的器具对准江面缓缓倾倒。
随后,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长江码头旁的临时法庭举行。涪陵区人民法院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周边百余名村民围聚而来,见证这场“家门口”的法治课。
经审理查明,9名被告人因在长江流域重庆段重点水域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非法捕捞,依法被判处相应刑罚。
“以前法律意识淡薄,为满足口腹之欲去电鱼,如今十分后悔!”宣判现场,一名非法捕捞案件的被告人坦言,“希望通过投放鱼苗弥补我对长江生态造成的破坏。今后,我会用自己的教训告诫身边朋友,一起守护好长江。”
宣判后,法官结合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向当地群众深入阐释电鱼对水生生态的严重危害,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下一步,涪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进预防保护、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良好司法效应。
分享成功
参与评论积分 龙珠商城兑好礼
打开第1眼TV-华龙网查看全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