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洞一码一长 重庆六部门联动构建溶洞污染防治长效管护机制

第1眼TV-华龙网 陈雨

2026-09-01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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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陈雨)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溶洞污染防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巩固我市溶洞污染问题专项调查“排查干净、清理干净、处置干净”工作成效,推动全市溶洞生态保护工作由阶段性集中整治全面转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护。

溶洞是重庆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此前,我市已完成全市溶洞污染问题专项调查,摸清了溶洞底数及污染隐患。《通知》提出,将进一步压实区县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加快建立健全溶洞污染防治长效管护机制。

在清单管理方面,我市将建立健全溶洞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托前期已掌握的溶洞信息形成全市溶洞清单,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双向联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对日常巡查、部门移送等渠道新增发现且符合纳入标准的溶洞,及时审核补录入库、更新台账资料。

《通知》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要求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要求,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溶洞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其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溶洞污染问题全面排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涉溶洞开发项目环境准入;公安部门负责侦办溶洞生态环境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动态更新全市溶洞清单、规范溶洞开发利用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溶洞周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建筑垃圾管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优化溶洞周边畜禽养殖产业空间布局,规范涉农生产经营行动,与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落实畜禽养殖禁养管控要求,依法查处向溶洞丢弃病死畜禽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违法行为。

重庆还将聚焦六类破坏溶洞生态、污染溶洞环境行为加强监督查处,不得进行以下行为,包括在溶洞内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各类固体废物;未经处理的各类液态污染物排入、渗入溶洞,畜禽粪污违规处置进入溶洞;在溶洞内部焚烧垃圾杂物、明火祭祀等产生废气烟尘污染;未经依法审批在溶洞内建设建(构)筑物、在溶洞周边敏感区域违规新建项目、擅自停用污染防治等设施;盗采、损毁钟乳石、石笋、石柱等溶洞原生生态地貌和地质资源,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

在分级分类管理方面,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溶洞分级分类环境管理指南,结合溶洞环境敏感性及周边污染源扩散性等因素,将全市溶洞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三个管控等级。对一类、二类溶洞实行重点管控,在洞口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范的警示牌;对三类溶洞实行常规管控。

为提升管护效能,我市将全面推行“一洞一长”管护制度,搭建“区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网格员包洞”的四级联动网格化管护体系,实现问题立行立改、闭环销号。同时,依托全域溶洞排查整治工作成果,整合溶洞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各类环境数据,建立溶洞电子档案,为全市所有溶洞逐一编制专属识别代码,核发溶洞数字“身份证”,实现“一洞一码”,并推动溶洞智慧监管体系对接融入全市“141”基层智治体系和三级治理平台。

此外,我市还将组建溶洞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强化技术支撑;推动溶洞保护纳入村规民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提供重大违法线索、关键证据的举报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构建全民共治共享格局。以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为牵头,将溶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报表管理,对问题反复反弹的单位和个人依规约谈提醒、督促问责,系统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全面提升全市溶洞生态保护治理整体水平。

责任编辑: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