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细化212项裁量因子 推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更规范、更精准

第1眼TV-华龙网 陈雨

2026-09-11 10:50
听新闻

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陈雨)9月11日,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该局日前修订印发了2026年版《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细化了处罚标准、优化执法尺度,解决了“怎么罚,罚多少”的问题,推进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更加精准量化、尺度统一、规范透明。

裁量因子是影响处罚轻重的各种因素,包括排污单位的管理类别、污染物种类、超标倍数、是否配合调查、是否及时整改等因子。每一项都有对应的裁量等级,等级越重,处罚越重;等级越轻,处罚越轻。

记者获悉,本次修订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配套新规,对个性裁量因子适用法条开展系统性梳理、增补与修订。其中,法典新增的光污染治理、“未批先建”处罚额度调整等最新制度要求,已全部纳入全市裁量因子库,确保每一项裁量都有法可依。

相较2025年版裁量基准,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是裁量因子大幅细化。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个性裁量因子由29项增加至212项,覆盖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等12大类生态环境监管领域。最终处罚金额由各类裁量因子综合计算得出,让每一笔处罚都有清晰的计算依据和参考标准,推动执法精度全面提升。

在细化标准的同时,新版裁量基准持续优化执法尺度。新版裁量基准调整了裁量计算系数,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合理下调,避免“小过重罚”,充分体现过罚相当原则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

“以往多类违法行为共用一张裁量表,精准度不足。如今实行‘一类违法、一张专用量表’,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匹配不同的裁量标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法制处处长陈进表示,所有处罚等级全部设置为固定、唯一的量化数值,让行政处罚结果可预判、可核验、可监督。

新版裁量基准在执法中如何运用?下面通过一则案例,解读具体适用流程与裁量方式。

某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到一家企业检查,现场采集污水排口外排水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超标0.64倍。经调查,该企业属于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单位,日排水量约250吨。发现超标后,企业立即停止排污、排查原因。该企业两年内未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无投诉,也未造成突发环境事件。

依据2026版裁量基准,该行为被归入第三类排污许可管理第7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裁量时既考虑企业的管理类别、污染物种类、超标倍数等个性裁量因子等级,也结合配合调查情况、社会影响程度、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状况等共性裁量因子等级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主观过错程度等修正裁量因子等级,通过设定的公式,最终计算确定处罚金额为153437元。

新版裁量基准的落地,标志着重庆生态环境执法进入精细化、标准化、透明化新阶段,既以严格执法守护生态环境质量,又以柔性精准执法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营商环境优化双向共赢。

责任编辑: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