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团伙案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向俊)4月18日下午,随着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周某林到云阳县公安局双龙派出所投案自首,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团伙案成功告破。
4月11日晚9时许,云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双龙镇沿溪村渠马河支流电鱼。接警后,云阳县公安局双龙派出所联合高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查获电捕鱼工具1套、渔获物5.2千克,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被当场抓获,周某和周某林逃离现场。
经审讯,当晚8时许,黄某某等3人为满足口腹之欲,携带电瓶、升压器、手操杆等电鱼工具驾车来到双龙镇沿溪村渠马河支流电鱼,黄某某持手操杆电鱼,周某和周某林负责照明和捡鱼,正准备返程时被民警查获。黄某某等3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黄某某等3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云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云阳县公安局持续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立足以打促禁,重拳出击,严打“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共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7件,打击处理12人,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犯罪分子,有效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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