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青年说 | 学生上厕所成“重大违纪”,人性何在?
2024-09-19 15:42:27 来源: 华龙网
怎么上厕所,都没个自由了?
近日,山西怀仁市云东中学一名学生因在晚上11点10分左右上厕所,被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按“重大违纪”扣除班级本月德育考核成绩5分,并自费打印“自我认识”1000份,分发至各班、各宿舍及各处室。9月18日,该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情况属实,已责令整改,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罚。目前,学校已退还学生100元打印费。
根据该校德育处工作人员介绍,按该校规定,熄灯后至11点40分间,除特殊情况外,学生不许上厕所、随意走动。俗话说,“人有三急”,上厕所是人最基础的生理需求,什么时候要上,不是谁能控制的,如此强硬划出禁止时间,不是违反人性吗?
关于该规定的出发点,学校的解释是“担心影响别的学生入睡。”“防止个别学生借上厕所抽烟”,这一说明指出了学校的合理担忧,但粗暴、专横且违背常识的规定,却也暴露出学校在管理上缺乏灵活性。
上个厕所哪需要如此上纲上线?反常识、反人性的规定实际上是学校的管理失能与懒政思维。例如,“影响别的学生入睡”,难道不可以提醒学生轻声走动、增强厕所隔音效果吗?从经验看,上厕所这种小事,完全可以通过学生间的将心比心、协商自治来解决。而“防止学生借上厕所抽烟”,同样可以通过加强巡逻管理或者安装烟雾报警设备来解决。
与这种反人类的管理规定相配套的,还有同样没有科学性的惩戒措施。自费打印1000份检讨,供40多个班级传阅,检讨中充斥着“令班级蒙羞”“自私的行为”等语言,无疑是将这位同学推到班级的对立面,如此惩罚,是一种毫不顾忌学生心理健康的人格侮辱。
这不得不让人疑惑,这些矫枉过正,毫无科学性和非人性化的规定是如何通过的?不管是制定者还是执行者,拿着鸡毛当令箭时,有没有掂量过“教书育人”这几个字的份量?
从个例说开去,类似管理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并不算罕见,十分钟抢吃饭、不能在不正确的时间喝水……这些规律究竟合不合理、科不科学,会对学生的身体、生理健康产生什么长远影响,都被大义凛然地以“为你好”和一张华丽的成绩单掩盖,不少人不会去细究。但显然,这些规定已经落伍于进步的社会观念,需要被重新审视。
这也是给教育系统提了个醒,要警惕管理僵化,避免“为学生好”的初衷,因为一刀切,走向反面。
作者:陈自强(南京师范大学)
审校:杨金行
责编: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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