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盘龙镇中心幼儿园黄欣:以法为灯,照亮学前教育的诗和远方-华龙网

荣昌区盘龙镇中心幼儿园黄欣:以法为灯,照亮学前教育的诗和远方

2025-05-16 16:06:43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作为一名5年教龄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在工作的第四年迎来《学前教育法》的颁布,这不仅是行业发展的里程碑,更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从懵懂新手到成熟教师的成长之路,在日常工作的点滴中,指引着我不断反思与精进。

在初入职场的前两年,我凭借着对幼教事业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班级管理和教学活动中。但在实践中,我也常常陷入困惑:面对幼儿间的冲突该如何科学处理?家长的过度干预又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在当时的我看来,更多是依靠经验和直觉去解决,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一、儿童观重构:从“经验判断”到“权利本位”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为我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法律中明确提出“尊重幼儿人格尊严,保障幼儿合法权益”,这让我深刻意识到,每一个教育行为都应当以幼儿的发展为核心。记得在法律颁布后的一次户外活动中,两名幼儿因为争抢玩具发生争执,其中一名幼儿情绪激动,动手推搡了对方。放在过去,我可能会简单地批评动手的幼儿,然后将玩具重新分配。但学习了《学前教育法》后,我改变了处理方式。我先将两名幼儿带到安静的角落,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了解到争抢的原因是都想扮演游戏中的“小医生”。随后,我引导他们协商解决办法,最终两人决定轮流扮演。通过这次事件,我明白了教育不是简单的是非判断,而是要尊重幼儿的想法,引导他们学会沟通与合作,在保障幼儿合法权益的同时,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实践转型:从“知识传授”到“游戏赋能”

法律中关于“科学保教”的要求,也促使我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过去,我在教学中有时也会急于求成,希望幼儿能快速掌握知识和技能。比如在教幼儿绘画时,会不自觉地按照成人的审美标准去要求他们,限制了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学习《学前教育法》后,我深刻认识到学前教育应当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在后续的教学中,我开始更加注重过程而非结果,给予幼儿充分的自由创作空间。在一次主题绘画活动中,我鼓励幼儿自由想象“未来的幼儿园”。孩子们的作品充满了奇思妙想:有的画出了会飞的教室,有的设计了能在水中游玩的游泳池。看着他们专注创作的模样,我真切感受到尊重幼儿发展规律带来的教育魅力,也明白了科学保教对幼儿成长的重要意义。

三、家园共育升维:从“信息通报”到“法治共识”

除了日常教学,《学前教育法》在处理家园关系上也给了我很大帮助。法律强调“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合作”,这让我更加重视与家长的交流。曾经有一位家长对孩子在幼儿园的活动参与度不高感到焦虑,多次向我反映希望增加孩子的表现机会。我没有简单地满足家长的要求,而是根据《学前教育法》中关于家园共育的理念,与家长深入沟通,了解孩子在家的表现,共同分析原因。通过交流,我们发现孩子性格内向,需要更多的引导和鼓励。于是,我和家长制定了针对性的教育计划,在幼儿园给予孩子更多展示的机会,同时建议家长在家多鼓励孩子表达。一段时间后,孩子变得更加自信开朗,家长也对我的工作表示认可。这次经历让我明白,只有依法开展家园合作,才能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四、专业发展进阶:从“技能锤炼”到“法理融合”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不仅让我在工作中更加规范和科学,也让我对学前教育事业有了更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它提醒着我,作为一名幼儿教师,不仅要关注幼儿当下的成长,更要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学前教育法》为指引,不断提升专业素养,用爱与责任呵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为学前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部法律就像一本厚重的教科书,每一次学习都有新的收获;它又像一面镜子,让我不断审视自己的教育行为;它更是一座灯塔,照亮我前行的道路,让我在学前教育的征途上,走得更加坚定,更加从容。

(作者:荣昌区盘龙镇中心幼儿园  黄欣)

责任编辑:何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