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西部新区幼儿园教师邹玉兰:以法治之光 照亮童年前行之路——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实践与感悟
2025-05-16 16:18:53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的全面实施,为学前教育注入了法治化的新动能。作为奉节县城区公办独立一级幼儿园,西部新区幼儿园始终以“构建儿童生态乐园,呵护生命自然成长”为愿景,将法治精神与自然教育深度融合,在实践中探索出一条“法润童心、自然育人”的特色路径。
一、以法为基:构建普惠、安全、优质的生态乐园
学前教育法明确“普惠性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公平的基石”,这与我园“亲近自然,乐享生活”的课程理念不谋而合。依托占地4700平方米的生态化环境,我们通过三大举措落实法律要求:
(一)普惠资源的生态化延伸
在政府专项资金支持下,我园将“西嬉乐园”“欢乐西街”“彩虹农场”等户外区域升级为自然教育实践基地。在彩虹农场,孩子们通过种植、观察、合作劳动,不仅学习自然科学,更在“责任田”管理中理解规则的意义——如何公平分配工具、如何轮流浇水,这些日常细节成为法治启蒙的生动课堂。
(二)安全与健康的自然化保障
法律要求“幼儿园应保障儿童活动安全”,我们创新性地将安全课程融入自然环境。每月开展“森林消防演练”,教师带领幼儿模拟火场逃生路线,利用园区地形设计“安全迷宫游戏”,让法律要求的“安全教育日常化”变得趣味盎然。一位家长反馈:“孩子回家教我们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说这是‘西嬉乐园的生存法则’!”
二、以法为镜:重塑自然与法治交融的课程实践
学前教育法强调“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我们以“回归本真”的课程理念为核心,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儿童可感知的生活化场景。
(一)自然游戏中的法治启蒙
在“欢乐西街”角色扮演区,孩子们化身“小法官”“小调解员”,通过“玩具纠纷仲裁会”“自然材料分配挑战”等游戏,学习协商与规则。在一名老师的观察记录中这样写到:两名幼儿因争夺木质积木发生争执,教师引导他们走进“西街调解室”,参考《班级公约》投票解决矛盾。这种实践不仅契合法律“培养儿童社会性发展”的要求,更让规则意识如春风化雨般浸润童心。
(二)特殊教育的自然疗愈
法律要求“普惠性幼儿园应提供融合教育支持”。我园现有5名特殊儿童,其中一名幼儿在“彩虹农场”动物喂养活动中逐渐敞开心扉。教师为其制定个性化支持计划:每日10分钟“小羊陪伴时间”,通过触摸、喂食建立情感联结;同伴则以“自然守护者”身份协助其参与集体活动。家长感慨:“农场里的小羊成了孩子第一个朋友,这是法律条文无法量化的温度。”
三、以法为桥:凝聚家园社协同育人的生态网络
学前教育法提出“家庭、幼儿园、社会协同育人”,我们依托“阳光乐园”的影响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共育生态。
(一)家长委员会的法治实践
依法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办“自然教育法治沙龙”。针对法律禁止的“小学化倾向”,我们与家长共同制定《家庭自然活动指南》,明确“每日户外探索1小时”“电子产品使用不超过20分钟”等细则。在“亲子种植日”中,家长与孩子合作培育幼苗,一位父亲坦言:“过去总急着教孩子认字,现在明白,遵守自然规律才是真正的教育。”
(二)社区资源的法治化联动
邀请警察、记者、医生开展“职业认知活动”,将法律知识、社会常识融入活动中。一名幼儿在活动中说:“警察叔叔说,规则就像大树的根,没有根,树就不能长大!”童言稚语中,法治与自然的共生关系悄然建立。
四、以法为盾:守护教师幸福与专业成长的生态土壤
法律强调“保障教师待遇与专业发展权利”,我园以“幸福的教育生活”为团队建设核心,打造法治化支持体系。
(一)专业成长的生态化路径
依托“西幼教研”,开展“法律+自然教育”研修班,重点剖析《学前教育法》第22条“禁止体罚”与第34条“游戏自主权”。一名青年教师分享:“过去担心‘放手游戏’会失控,现在明白,法律赋予的自主权恰是儿童探索自然的保障。”
(二)师德建设的自然浸润
我园小小剧场课程活动中,教师通过自编绘本剧,反思教育中的边界与温度,帮助幼儿在创编、表演中感悟良好的师幼互动。园长在师德培训中强调:“法律是底线,但教育的艺术在于,让底线之上开满尊重与爱的花朵。”这种理念使我园连续三年获评“全县保教质量评估第一名”。
结语:法治与自然共生的童年赞歌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让我园“生态乐园”的愿景有了法治化的根基。法律不是束缚教育的锁链,而是滋养幼苗的雨露;自然不是无序的放任,而是规则与自由的平衡。未来,我们将继续以法律为纲,以自然为脉,在奉节县的青山绿水间,书写“学前有法、善育有规”的生动篇章——让每个孩子在这片生态乐园中,成长为“自主、自立、自强、爱国、诚信、友善”的中国少年!
(作者:奉节县西部新区幼儿园教师 邹玉兰)
责任编辑:何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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