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同诚天悦幼儿园李雪琴、陈宁:善育归真 法治护航下幼儿混龄成长新生态-华龙网

潼南区同诚天悦幼儿园李雪琴、陈宁:善育归真 法治护航下幼儿混龄成长新生态

2025-05-16 16:24:44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与施行,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迈入法治化治理的新发展阶段,为学前教育生态重构与质量提升提供了系统性制度保障。该法以儿童权利本位为价值基点,创新性地将“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上升为教育实践的刚性原则,构建起以科学保教观为内核的法治化治理框架。在此基础上,本园积极践行法治中国战略在教育领域的纵深推进,将《学前教育法》的贯彻落实确立为园所重要任务。创造性地在户外混龄运动实践中探索法治化育人路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理念奠基:绘制以儿童为本的成长蓝图

《学前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基于这一内容,本园构建了“天性绽放,悦动童年”的办园理念体系,其核心要义在于顺应儿童天性,让每个生命绽放精彩。因此,幼儿园通过混龄游戏实践创设支持性教育生态,使每个幼儿都能在遵循自然节律中实现适应性发展。

同时,我们确立了“悦纳生命的自我生长”为办园宗旨,将“悦纳”理念具体化为混龄游戏场域中的教育行为准则。这一准则深度契合《学前教育法》第十四条的规范要求:通过创设“大带小”自然教育场景,在异龄同伴互动中践行“平等对待”原则;构建游戏规则协商机制,在儿童自主游戏过程中落实“倾听意见”要求;通过角色体验式游戏模块,在模拟社会情境中培育“参与文化生活”的能力。这种理念建构与法律精神的双向贯通,实现了从法条规范到教育行为的创造性转化。

二、实践探索:构建自由与责任并重的混龄运动生态

《学前教育法》强调保障幼儿的权益,法律赋予幼儿 “参与游戏活动的自主权”,这一权利在户外混龄运动中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与落实。我园的户外混龄运动完美契合这一法律精神。

(一)优化运动场域,顺应身心规律

《学前教育法》强调尊重儿童身心特点,我园通过创设户外混龄运动空间,将法律精神转化为教育实践,突破了传统场地分割模式。通过功能区域有机整合,构建起涵盖操场、廊道、平台的立体化“无边界”运动场域,赋予幼儿自主规划运动路径的权利,真正实现幼儿 “参与运动活动的自主权”。

实践观察显示,混龄环境催生儿童自然互助行为。以攀爬架活动为例,大班幼儿自发组建"安全督导组",通过语言提示与肢体保护双重方式协助小班幼儿。这种角色体验使大班幼儿责任意识显著提升,而受助幼儿则通过主动致谢等行为实现社会情感能力的同步发展。

这种教育创新,一方面从个体发展看,混龄互动构建了真实的社交场域,幼儿在解决“如何与不同年龄伙伴协作”的实践中,习得换位思考与冲突调解能力,另一方面从社会适应层面看,幼儿园通过重构微型社会生态,帮助幼儿建立新认知,为其未来融入多元社会环境奠定心理基础。这种教育实践恰是对《学前教育法》“以儿童为本”理念的生动诠释。 

(二)保障自主选择,促进全面发展

平等对待每一位儿童、尊重个体差异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混龄运动的核心原则。我园在混龄运动实践中创新落实该条款,构建起以儿童自主性为核心的“三自”运动模式——自主选择运动项目、自由组合游戏伙伴、自发创设活动规则。教师团队遵循“最小干预,最大支持”原则,通过设置平衡木挑战区、攀爬探险营等八大运动中心,形成开放式资源矩阵。

例如在"运动探险日"活动中,教师提前在操场设置多个运动驿站,每个区域提供不同难度等级的器材与任务卡,幼儿可自主规划路线,随时更换区域或调整挑战难度。教师通过记录幼儿选择偏好,当发现某幼儿长期局限于低难度区时,会以“运动小导师”身份邀请其尝试新项目。这种设计既保障了选择自由度,又通过隐性支持促进能力发展,真正实现"选择权归还儿童,发展权赋能儿童"的法治教育内涵。

(三)构建评价共同体,实现双向赋能

在混龄运动活动结束后,我园积极践行《学前教育法》中 “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的要求,创新实施自主可视化评价模式,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教育实践,构建起师幼共生的评价共同体。

在具体实施中,我园构建了“前计划——中记录——后反思”的师幼共评体系:运动前师幼共创“我的运动地图”,幼儿以符号系统规划挑战路线;运动中教师记录关键行为事件;运动后通过“反思墙”实现可视化表达。大班幼儿自主设计的运动地图,成为师幼双向对话的载体,教师通过分析幼儿的贴纸标记,动态调整器械投放与游戏规则,形成“评价——反馈——优化”的闭环机制。

数据显示,实施混龄运动后,幼儿运动能力大幅提升,大肌肉动作达标率从 68% 提升至 92%,平衡能力、柔韧性均显著提高。同时,儿童社会交往能力增强,合作行为增加 2.3 倍,冲突解决成功率提升至 89%;心理韧性提升,抗挫折能力提高 62%,情绪管理能力提高 58% 。

三、反思与展望:迈向更包容的教育未来

在学习《学前教育法》并将其与户外混龄运动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个体差异的关注,确保每个幼儿都能在混龄运动中得到充分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家园合作,向家长宣传学前教育法的精神和户外混龄运动的价值,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创新游戏形式和内容,丰富游戏材料,为幼儿提供更加优质的游戏环境。

《学前教育法》为同诚天悦幼儿园的户外混龄运动实践提供了坚实保障与明确方向。在今后的学前教育工作中,幼儿园将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儿童发展为核心,让户外混龄运动成为培育完整儿童的有效路径,在法治轨道上书写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创新篇章,让每个幼儿在充满爱与自由的环境中实现生命成长的最优解。

(作者:重庆市潼南区同诚天悦幼儿园  李雪琴 陈宁)

责任编辑:姚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