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锚定航向 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区域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5-05-16 16:50:40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江津区围绕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从立法要义解读、现存问题剖析、实施路径创新三个维度,系统阐述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具体举措,推动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细悟——把握《学前教育法》要义与政策导向
以贯彻《学前教育法》为契机,实施“3+4+5”行动。一是实现权利保障、核心质量、体系建设三维度平向发展。即坚决强调3—6岁儿童受教育权的国家保障义务;确定“保育教育并重、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科学导向,严禁小学化倾向;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确保财政性经费占比不低于5%。二是落地四项刚性要求。即:扩容普惠性资源(2025年前实现公办占比达58%,普惠覆盖率超95%);优化师资队伍(落实幼儿教师编制标准,保障工资待遇);完善监管体系(建立专项治理安全隐患幼儿园的联合执法机制);深化评价改革(推行以幼儿发展为导向的过程性评价体系)。三是开展“五个一”专项行动,即:一场法治宣讲、一次家长课堂、一轮教师培训、一批宣传典型、一系列成果推广。
二、直切痛点——诊断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的现实“瓶颈”
一是公办资源不足。幼儿园布局不均,城区公办园学位供给紧张,农村生源萎缩严重。
二是民办园参差不齐。民办园两级分化严重,个别园无法提供优质的保教质量,难以满足普惠性需求。
三是师资力量薄弱。如江津区现有在编教师仅481人,尚差392人专任教师,编制严重不足,培训机制不完善,师资队伍不稳定,阻碍保教水平提升。
四是经费保障不足。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小,特别是对公办资源的支持力度不足。
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学前教育法》“政府主责、均衡发展”的要求形成鲜明反差,亟需系统性破解。
三、靶向发力——构建法治化实施的“梁柱”体系
江津区系全市首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区,在此基础上,区教委探索“新优质园+”联合发展机制和民办园提质行动计划,推行学前教育“1+5+8+N”架构,打造“硒望童健”幼教品牌,努力以集团化、教共体和教联体建设为助推器,扩大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率和影响力,以此加快推进普及普惠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多方挖掘,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覆盖率
根据城镇化进程趋势和人口变化预测,科学规划全区幼儿园布局,优化城乡办园结构,重点在城区新增人口集中区和农村人口密集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园,确保每三年调整一次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无偿移交进程,盘活闲置资源,探索“国企办园”模式,实现公办在园幼儿占比58%以上。
(二)多向整合,助推民办幼儿园品质提升
探索民办园提质行动计划,助推普及普惠示范区创建。首先探索民办园集团化。引导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的民办园与优质普惠民办园合作办园,实现“以公带民”“以民带民”的发展格局。其次强化监管评估。严格执行民办园准入、等级、普惠、年检制度,开展民办园专项督查,引导质量不达标的民办园整改或关停。再次提升办园质量。通过公派教师支教、教研指导、教师培训等方式,提升民办园保教质量。
(三)多措并举,探索“新优质园+”新模式
持续深耕集团化办园,建立“新优质园+”联合发展机制,实施“新优质园”提升计划,着力创建重庆市卓越幼儿园。以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社会开展全区幼儿园成果展示,有序推进“教共体”、“教联体”办学改革模式。实施“扶星计划”,通过初筛—培养—提升三段式,打造具有江津辨识度的幼儿青年教师标杆。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站在《学前教育法》实施元年的历史节点,江津区将以宣传月活动为起点,通过持续强化政府责任、创新供给方式、筑牢质量根基,书写好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时代答卷,为儿童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石。
(作者:重庆市江津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 曾祥敏)
责任编辑:何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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