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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2025-05-21 14:06:31 来源: 渝北教育

重庆市渝北区

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方案

为规范做好2025年渝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渝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委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各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

统一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任何学校和机构违反招生政策承诺择校入学、提前入学的,视为违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四)坚持公民同招

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在统一时间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1.“三对口”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中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籍、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截至2025年8月31日,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小学校符合“三对口”迁户满1年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电脑随机摇号入学”的第(2)条执行。

以下“三对口”特殊情况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报名结束(2025年6月6日)后新迁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2)本人和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未达51%的适龄儿童、少年;

(3)截至2025年8月31日,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重庆皇冠实验中学、重庆市渝北区数据谷中学校、重庆市渝北区巴蜀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人和街小学校、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区首地人和街小学校招生范围内,二手房迁户入住未满3周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4)截至2025年8月31日,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小学校迁户不满1年的适龄儿童、少年。

2.电脑随机摇号入学

(1)重庆一中寄宿学校、重庆皇冠实验中学、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重庆市第八中学校、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区鲁能巴蜀小学、重庆市渝北区首地人和街小学校共7所学校,除“三对口”、协议生等政策规定以外的招生计划剩余指标,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重庆市南开两江中学校和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摇号范围均为龙兴镇;重庆一中寄宿学校摇号范围为两路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仙桃街道;重庆皇冠实验中学摇号范围为龙塔街道、龙山街道、龙溪街道;重庆市渝北区鲁能巴蜀小学摇号范围为鲁能星城13个街区;重庆市渝北区首地人和街小学校摇号范围为悦来街道;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摇号范围为双龙湖街道、仙桃街道。

上述7所学校摇号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户籍、学籍、本人或监护人具有渝北区住房类房产且房产份额达到51%及以上,均可报名参与电脑随机摇号。有摇号范围交叉的街道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所学校申请摇号。对于多胞胎子女同时报名同一所学校,家长可在报名时自愿申请绑定摇号,一经绑定,系统将多胞胎视为一个整体参与摇号,若摇中则全部录取,若未摇中则全部不录取;未申请绑定的,按各自独立个体参与摇号。凡上述学校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参与该校电脑随机摇号。

参与电脑随机摇号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报名时选择“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幼升小”或“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小升初”类型进行填报,各学校审核摇号资格,符合摇号条件人数小于或等于摇号计划数,直接录取;符合摇号条件人数超过摇号计划数,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电脑随机摇号结束后,家长须在摇号当天(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进行入学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摇中的“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材料原件于6月21日至22日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录取。未摇中的“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于6月21日至22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教管中心登记审核,6月25日前由教管中心统筹安排。

(2)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小学校采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入学。符合“三对口”迁户满1年的适龄儿童,于5月29日至6月6日登录“入学一件事”报名系统,在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小学校、重庆市渝北实验小学校3所学校中选一所学校报名。学校审核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给定学位数的学校直接录取;超过给定学位数的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未被报名学校摇中的“三对口”适龄儿童,同步在另外两所学校随机派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除直升、协议入学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结束后,家长须在摇号当天(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进行入学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摇中的“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材料原件于6月 21日至22日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录取。未摇中的“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于6月21日至22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在的教管中心登记审核,6月25日前由教管中心统筹安排。

(三)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本人或监护人持有渝北区住房类房产且房屋产权份额达到51%及以上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凭上传系统的户口簿和住房类房产证明,根据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

本人和监护人无渝北区住房类房产或房屋产权份额占51%以下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按“附件1”执行。

2.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摇号入学和协议入学的除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照“长幼随学”安排;无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照“三对口”或“随迁子女”相关政策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位情况安排至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4.征地拆迁住房过渡人员子女入学。由所在镇街于5月25日前统一造册报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5.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专门学校招生,由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评估后,按有关规定适时办理。

(四)转学政策

因居住地发生变化且户籍迁入渝北区满1年的学生可申请转学,于2025年6月24日至26日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划片对口学校有空余学位则接收转学;无空余学位,学校将名单交由辖区教管中心统筹安排转学。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期中途一般不予转学。

时间安排

(一)子女信息维护

2025年5月6日起,所有申请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若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凭有效证件及时向区教委反映并修正。

(二)正式报名

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分区域、分时段网上集中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不能兼报。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6月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6月19日。

凡2021年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合法入读协议(包括有校区选择条款的协议)的业主子女持相关材料于5月29日至6月6日到对应学校现场登记审核,按照协议执行。

(三)网上审核录取

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于6月16日前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直接录取;核验未通过的,于6月18日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6月23日前,由各教管中心对随迁子女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四)结果查询确认

各学校和教管中心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及时告知家长通过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在6月20日前完成入学确认,随迁子女应在6月30日前完成入学确认。

(五)发放入学通知

7月10日前,各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工作要求

(一)及时发布招生信息

本方案发布后,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5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明确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结果查询、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日程安排等内容,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持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三)做好招生报名服务

坚持惠民有感,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严禁学校利用“渝快办”以外的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各类新生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但需在开学后提供。各教管中心、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子女信息维护、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流程,规范操作,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对因错过报名时间或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各教管中心和学校(幼儿园)应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点,做好报名入学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

(四)强化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特殊群体的学生,应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专门学校学生学籍保留原对应学校。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各学校和教管中心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家长就学预期,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和舆情响应机制,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正向引导,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七)深入推进阳光招生

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纪律“十项严禁”,落实阳光招生“六项机制”,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违规招生问题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核减招生计划,并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

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在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023-67821869(24小时),023-63120017(工作时间)。

责任编辑: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