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涉外商事争议?这场交流会在渝举行
2025-11-23 16:55:37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董进)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RCEP效能持续释放的背景下,中国与东盟的双向投资与经贸往来日益紧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需求显著增长。

为助力企业更好地应对挑战,把握机遇,11月22日,由中豪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东盟商事争议解决(仲裁)实务交流会”在重庆举行。
此次活动也是继今年6月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成功举办“企业出海风控指南:香港仲裁与诉讼双轨避险策略”专题交流会后,中豪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举办的又一专业交流会。
本次交流会由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指导,重庆市律师协会主办,中豪联合重庆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等机构协同承办。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国多地从事国际贸易、境外投融资的企业负责人、高管、法务负责人以及专业律师、仲裁员参会。
交流会主题演讲环节中,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何静对《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进行了深入解读;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张寸渊分享了该中心仲裁规则的创新与新发展;泰国仲裁中心Rajarut Janchote详细介绍了泰国在国际仲裁与调解领域的最新动态。
在由中豪合伙人李慕乔主持的圆桌对话环节,中豪管委会副主席杨青就企业应如何构建跨境争议解决的“护城河”,分享了见解。
杨青首先从实战角度剖析了仲裁相对于诉讼的决定性优势,尤其是在跨境执行力方面。“得益于《纽约公约》的广泛覆盖,仲裁裁决在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承认和执行有稳定保障,而法院判决的跨境执行则面临巨大不确定性。”杨青结合中豪老挝办公室的实务经验,以中国判决在当地执行受阻的真实案例,深刻警示了企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
在杨青看来,仲裁不仅在保密性、认定证据灵活性等方面对企业极为友好,更重要的是,通过在合同阶段精心设计仲裁条款、法律适用及送达机制,企业完全可以主动“设计”出对自己有利的争议解决方案。“一个成功的胜诉案例,往往在合同签署的那一刻就已经奠定了基础。法律服务不应止于事后补救,更应是事前的主动构建。”杨青说,这一观点深刻揭示了将争议解决前置为商业战略一环的重要性。
随后的讨论中,马来西亚Lee Hishammuddin Allen & Gledhill合伙人黄慧晶、新加坡Wong Partnership LLP律师田孝明、四川外国语大学教授陈功,以及陆海新通道重庆运营有限公司甘瑞,也分别从争议风险预防、成本时间管理、学术研究和用户需求等多元视角分享了宝贵经验。
据中豪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规模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中豪不仅在跨境投资与并购领域拥有卓越业绩,更在复杂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其在中国香港、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布局,以及深厚的国际化人才储备,持续为“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企业提供包括国际仲裁、跨境诉讼在内的全方位法律支持。
责任编辑:常涵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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