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就中小学春秋假实施征求意见 明确2~3天假期-华龙网

重庆市教委就中小学春秋假实施征求意见 明确2~3天假期

2026-01-19 19:12:01 来源: 第1眼新闻

重庆之声1月19日讯  今天(19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如果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2026年1月27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cqjjc@cqedu.cn。

《意见》明确,春秋假每学年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在5月、11月安排,每次时长建议2至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并严禁学校在假期布置任何书面作业,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或变相培训。

《意见》强调,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对春秋假是否实施、何时实施、假期时长及具体安排开展充分调研论证,充分吸纳有关部门、学校和群众意见,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经属地政府同意后统一安排,全市不搞“一刀切”。

在每学年教学总周数基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春秋假可从每学期1周的学校机动周中调整安排。原则上寒暑假、开学时间不作变动。春秋假制度重点在小学、初中错峰安排,鼓励高中试行。

《意见》明确,春秋假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内容,鼓励家庭出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假期安排,充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休息与自主发展空间。

特别明确,学校不得因调整安排了春秋假而增减课程、课时。同时,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给学生布置书面形式的家庭作业;严禁返校后立即组织考试;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统一组织或变相引导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户外拓展等形式集体活动。

同时,对于因家庭困难、无人看护等原因确有需求的学生,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学校开放校园,安排好必要的值守教师,并提供无偿托管服务,不得趁机额外收取或变相收取托管服务费,严禁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收费。

《意见》明确,要坚持落实好我市“1530”安全教育提醒机制,学校在春秋假期前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专门开展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明确家长监护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为帮助家长更好陪伴,《意见》提出推动建立职工春秋假“带薪休假”保障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实现同步休假,从制度层面解决家长请假难题。

(重庆之声夏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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