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重庆房地产新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再优化、加大购房补贴力度-华龙网

解读丨重庆房地产新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再优化、加大购房补贴力度

2026-02-09 17:33:54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董进)为更好满足群众购房需求,释放住房消费潜力,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2月9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联合发布《关于发挥政策集成效应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共分为六个方面、共二十二条政策,记者采访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此次房地产新政进行解读。

01

多子女家庭、首购、人才购房、“卖旧买新”都可享补贴


本次《通知》最引人关注的,便是多子女家庭、人才、首次购买者购房均能享受“购房补贴”。

此前,重庆已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在我市中心城区新购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享受首套房商业贷款政策。多子女家庭可提供家庭户口证明、房屋查询结果等资料,向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所属辖区分中心申请出具家庭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再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此次政策再次进一步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二孩家庭2万元、三孩家庭3万元的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超过一套的不能再次享受。

首次购房和人才购房也能享受补贴。通知要求,对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0.5%的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供人才购房房票补贴。

《通知》还鼓励各区县政府(管委会)对在本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且在1年内出售市内原有一套住房的居民,给予新购商品住房成交总金额1%的购房补贴。对在本辖区1年内出售两套小户型住房,并新购一套大户型住房(完成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的居民,给予新购住房成交总金额1.5%的购房补贴。

02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 可核减认定套数


《通知》的另一项重磅政策,便是再次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4年11月,重庆便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照要求,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即公积金贷款在对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是将缴存人家庭拟新购住房区县(自治县)内住房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

此次新政提出,为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购住房时,拟购住房所在区县(开发区)有住房的,核减一套住房认定套数。

即李女士在重庆某区县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在同一区县再次新购住房时,可核减一套住房认定套数,适用住房公积金首套贷款利率。如在同一购房区县已有两套住房,核减后适用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

同时,落实好2025年5月7日发布的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2025年5月8日起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发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6年1月1日重定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此外,还加大住房信贷支持力度。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03

全产业链支持建设“好房子” 购房还可享家电优惠


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不仅是对居住需求的升级回应,更是推动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此次出台的《通知》就明确,通过全产业链支持建设“好房子”,实现优化住房供给的路径。

首先,便是支持“好房子”项目打造成品住宅。积极支持新供地和存量地打造成品住宅“好房子”项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化设计迭代升级“好房子”产品。对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成品住宅,装修使用的绿色建材工程量计入单体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享受绿色金融相关支持政策。

其次,创新“好房子”项目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好房子”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推行定制化装修的“好房子”项目,鼓励商业银行对装修相关产业链企业或购房人提供装修贷款优质服务。

第三,支持购买“好房子”项目定制化装修服务,也能享受补贴。按照通知要求,购买清水+装修包“好房子”项目且符合《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对相关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6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积极推动将“好房子”项目涉及符合条件的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纳入相关个人消费者购新补贴范围。

责任编辑:湛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