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等奖调整为50万元 《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解读来了-华龙网

特等奖调整为50万元 《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解读来了

2026-03-18 11:38:59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官网截图。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官网截图。

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梁浩楠)日前,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发布《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新修订的《实施细则》调整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特等奖奖金金额,奖金调整为50万元。

作为《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重要配套文件,《实施细则》历经多次修改,施行以来,对推动落实《奖励办法》,规范我市科技奖励工作、激发科技人员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实施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奖励原则和导向、调整细分类别、完善评审标准、强化提名要求、优化评审程序、更新条款释义等。

按照《实施细则》新规定,科技奖励坚持贡献度排序,强调同一项目授奖的个人、组织按照贡献大小排序,从事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完成人。

在优化提名评审机制方面,《实施细则》整合科技进步奖的类别,将科技进步奖调整为重大工程类、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科学技术普及类四类。

强化前三完成人多次获奖条件,《实施细则》明确已获奖前三完成人再次作为同等级前三完成人应当间隔2年以上,防止频繁报奖。

优化特等奖的评选规则,综合评审一等奖得同意票超过百分之九十的项目,经再次投票,得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即作为特等奖拟奖项目。

《实施细则》还调整国际科技合作奖答辩方式,由候选者所在单位主要答辩,更客观反映候选者国际合作情况。

此外,在加大奖励力度方面,《实施细则》调整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特等奖奖金金额,奖金调整为50万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保持不变。

《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原文可在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官网查询。

责任编辑: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