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促进青年创业地方性法规

2026-05-27 22:45:49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陈雨)5月27日,《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专门促进青年创业的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娄振新介绍,青年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先锋力量,是创新创业的生力军。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制定《条例》是以法治方式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为青年创新创业注入制度动能。

该《条例》共28条,围绕青年创业促进工作的关键环节,从工作机制、创业方向、要素支撑、重点群体、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条例》明确市、区县政府加强对青年创业促进工作的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共青团组织具体负责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青年创业促进工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共青团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明确创业方向方面,《条例》围绕就业导向,鼓励开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餐饮零售等创业;聚焦青春经济业态,鼓励围绕青年成长发展和美好生活需求开展知识赋能、体验社交等创业;突出创新驱动,重点引导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空天信息、生物制造、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创业。

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资金上,《条例》明确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流程,落实创投税收优惠政策。在场地上,《条例》明确规定国有资金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提供免费综合服务和一定比例的免费空间;支持建设青年创业园、创业街、创业村(社区)。在培训上,《条例》明确提供创业培训与导师指导,完善导师管理与激励机制,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在服务上,《条例》明确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开发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扶持政策“免申即享”,明确创业青年按照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或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在分类支持重点群体方面,《条例》针对大学生、返乡入乡青年、青年科技人员、港澳台及归国留学青年等不同群体设置专门条款:大学生创业享受环大学创新创业生态圈、风险救助等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在收费、社保、土地租赁等方面给予优惠;青年科技人员可以技术成果入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兼职或离岗创业;港澳台及归国留学青年在出入境、职业资格认证等方面享受便利,并在市场准入、权益保护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条例》建立青年创业监测评估机制,由共青团组织按年度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政府据此动态调整扶持政策。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失信后纠正行为、消除影响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建立创业失败援助机制,落实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对有再创业意愿的提供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