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充值打赏47万元,钱能退吗?法院这样判决
2026-05-28 15:21:52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家住四川的17岁少女小刘,是一名职业学校的学生,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她在直播平台累计充值打赏主播47万多元。小刘父亲发现这一情况后,向直播平台所在地的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全额返还打赏款。这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平台和监护人都被判承担责任。
一个未成年学生,为什么会有几十万的资金去打赏,平台是否发现了异常并采取了必要措施呢?经法庭调查,发现小刘在网络直播平台是进行了实名注册的,她打赏绑定的支付银行账户是她父亲的账户,账户绑定的手机号虽然也是她父亲的名字,但实际是小刘在使用。
法官介绍,由于小刘当时只有17岁,还是未成年人,所以她的大额打赏行为很快就被直播平台监测到了,然后就停止了涉案账户的充值和打赏权限。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韩继先:此前产生了2万块钱左右的消费之后,平台就发现了这个问题,采取了消费限制措施。在这个阶段平台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也尽到了相应的监管责任。
平台限制消费权限后
为何又产生打赏费用?

既然直播平台已经发现小刘是未成年人,也停止了她涉案账户的充值打赏权限,那为什么后续又产生了45万余元的天价打赏费用呢?
这段录音是法庭上直播平台提供的证据,当小刘的账号被停止充值打赏权限后,小刘就打了电话给客服要求解除限制。
第二天,根据小刘提供的监护人电话,平台客服进行了电话核查。

对于这次直播平台和监护人的通话核查,法庭上,小刘承认是自己冒充了妈妈。直播平台解除限制后,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小刘又充值打赏了45万余元。法院认为,平台的这种监管核验方式过于简单,可以说完全流于形式,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核义务。
法院还认为,作为监护人,小刘父母把一张有几十万元存款的银行卡,完全交给一个未成年人去使用而没有任何监管,这是严重的失职行为。
法院判决直播平台
退还打赏款24万元
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法院认为,本案中小刘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大额充值、打赏行为未经监护人事前同意,事后监护人明确拒绝追认,因此交易行为应属无效。

法院最终认定,直播平台审核措施存在严重疏漏,未能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仅依赖电话确认,未采用更严格的身份核实手段,导致未成年人得以规避限制,继续高额消费。同时,小刘长期沉迷打赏,并通过欺骗手段规避平台限制,监护人对其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因此退款责任应由各方合理分担。

法院判决,直播平台退还小刘24万元。直播平台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新规设有专门条款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大额直播打赏案例,直播平台存在严重疏漏,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在直播打赏新规里,就设有专门条款保护未成年人。

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中,有专门条款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第7条规定,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
新规第7条还规定,网站平台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新规第10条还明确要求,网站平台要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未成年人打赏的退款纠纷。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深陷直播打赏、动辄大额充值消费的背后,首先是家庭关爱的缺位,他们试图通过直播间的打赏行为寻求情感慰藉和满足自身的虚荣心;另一方面便捷的线上支付,致使不少未成年人对钱财价值缺乏清晰认知。整治未成年人大额打赏乱象,在职能部门压实直播平台主体责任的同时,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还需用心做好亲情陪伴与思想引导,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总台央视记者 冀成海 赵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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