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中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 主犯被判死缓
2026-06-26 17:34:15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张佳雯)“被告人龙某彬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
据了解,此案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红军承办并担任审判长,于国际禁毒日当天宣判。
重庆五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龙某彬伙同他人贩卖毒品。
2025年2月,龙某彬先后两次安排潘某涛、龙某(均另案处理)前往指定地点接收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运输至潘某涛住处,并指令二人拆分后运送至交易地点。公安机关在潘某涛随身物品、龙某驾驶的车辆以及潘某涛住所等地,共计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3万余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龙某彬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应依法予以严惩。结合龙某彬贩卖、运输毒品的数量、犯罪情节、坦白认罪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经审判长询问,被告人龙某彬当庭表示不上诉。
据介绍,此次重庆五中院于禁毒日宣判毒品犯罪案件,彰显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重拳震慑涉毒违法犯罪的坚定态度,同时也呼吁全社会以此案为警钟,进一步强化禁毒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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