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金视野】筑牢遏制财务造假防火墙
2026-07-06 07:00:31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严格执业准入、罚款上限翻番、实施终身禁业……一系列严字当头的强监管措施,剑指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新规则在遏制财务造假中如何真正发挥作用,受到高度关注。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近年来恶性财务造假频发,有的案件触目惊心,既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又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在财务造假链条中,除了企业自身做假账,往往还有作为“看门人”的中介机构的失职渎职,特别是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不规范、履行职责不到位,甚至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严重不负责任出具重大失实报告。从近年来一系列大案要案看,伴随对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处罚的,往往还有对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罚单。
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财会监督的专业力量,其核心作用在于通过独立第三方审计鉴证服务,维护经济秩序、保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没有履职尽责,在执业时“打盹”甚至沦为企业财务造假的帮凶,无异于球门失守,让虚假财务信息大行其道、危害社会。法治是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规范财务审计秩序的根本保障。现行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制定,2014年作了一次修正,面对行业的长足发展以及遏制审计造假的现实需要,修法凸显必要性和迫切性。
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是企业、中介机构选择违法、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在涉及遏制财务造假的修法中,比如证券法、会计法修改,加大处罚力度成为重点内容。就注册会计师法而言,现行法规定的违法所得5倍罚款上限,往往与虚增资金规模差距悬殊,威慑力有限。此次修法突出“长牙带刺”,将违规出具报告的处罚额度由现行法的最高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提高至10倍;情节严重的,暂停业务直至吊销执业许可;明确因出具虚假报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终身禁业。通过严厉的财产罚与资格罚,打破“违法收益高于违法成本”的预期,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
在强化事后处罚的同时,事前、事中的日常监管也必不可少。新法完善监管措施,织密监管网络。严格执业准入,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由“先照后证”调整为“先证后照”,即申请人先申请执业许可,再凭执业许可领取营业执照。明确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实施准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情况,并规定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严格行业日常监管,做到防患于未然。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新注册会计师法能否成为遏制审计造假的利剑,关键在于规则的真正落实。一方面,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从事前准入管控、事中监督检查、事后失信惩戒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作出处罚,确保执法尺度、力度符合法定要求。通过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强化震慑,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规范执业、履职尽责。另一方面,加强不同法律衔接、配合,筑起遏制财务造假的严密防火墙。防范遏制会计违法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法律体系包括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应协调一致、严格落实各项法律,形成统一高效的执法环境。
法治强则市场兴。期待新的注册会计师法落实显效,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行稳致远,更好护航市场健康发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