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29号,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