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损害≠零违法 重庆一企业违规施工危及排水设施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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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李舒 实习生 王晓乐)涉及排水设施的建设企业注意了,零损害≠零违法!近日,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查处一起施工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案件,用刚性执法为全市在建工程划出安全红线。

城市排水管网是守护城市安全的“地下生命线”,关乎汛期排涝、生态防护、民生保障等领域。相较于地面可见的施工破损事故,管网安全隐患更具隐蔽性和危害性。

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介绍,重庆某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业区域内分布大型污水主干管线,属于重点防护的城市核心排水设施。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凡施工区域涉及管网的,建设单位需联合施工方和运维方编制排水设施保护方案,并配套布设管线监测、隔离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从源头规避施工风险。

经查,该企业未落实法定防护义务,未编制专项保护方案,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举措,施工掘进线路与污水主管线存在重叠碰撞重大风险,属于典型的危及城市排水设施安全的违规施工行为。所幸执法巡查及时、处置到位,本次违规施工未造成管网破损、污水泄漏等实质损害后果,但企业违法事实清晰,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介绍,城镇排水设施保护遵循事前防控、隐患追责的法定原则,违法行为的认定核心是未落实防护义务、存在安全隐患,不一定需要产生损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单位负有事前主动防控义务,只要施工范围涉及城镇排水设施,未落实三方会商、专项方案、安全防护等法定举措,无论是否造成实质损失,均构成违法。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以此案为鉴,不要再有没造成损害就不违法的认识误区。”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典型案例查处极具警示作用,全市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全面摸排地下管网分布情况,主动对接运维单位现场勘查,严格落实三方联动机制,编制专项防护方案、落实全方位防护措施,合法合规开展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