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规范避险转移全流程工作机制 《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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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陈雨)7月31日,《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现场,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陈杰重点围绕立法的背景和意义、立法的过程和原则进行介绍。

据悉,7月30日,《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条例立足我市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独特市情,针对洪涝、地质等多发自然灾害,系统规范了避险转移全流程工作机制,为全市群众生命安全保障提供专项法治支撑。
立法背景和意义
首先,条例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法治举措。市委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提升基层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做好各类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并专门要求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地方立法。
二是应对我市自然灾害严峻形势、补齐工作短板的迫切需要。我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地质灾害隐患点比较多;长江、嘉陵江、乌江等主要江河交汇、纵贯全境,洪涝灾害多发频发;全市森林面积广大,还叠加夏季长时间高温干旱,森林火灾时有发生,避险人员转移工作可以说是任务重、责任大。
目前,我市现有地方性法规对各类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的规定比较分散、原则,系统性、可操作性不强,遇到险情谁牵头、怎么转、转去哪里没有细化标准,部分群众也不太清楚避险责任,亟需一部专门法规来统一规则,确保避险转移工作更加及时、规范、有序。
三是固化我市基层成功实践经验、提升法治化水平的重要路径。目前,我市已逐步形成“44NN”递进预警叫应机制,即以1天至3天、6小时、2小时、实况四段预警为基础,联动市、区县、镇街、村社/网格四级响应,同时匹配N类场景、N层事项,这叫“44NN”机制。
同时,还建立了“三个必转”标准,即达到预警阈值时必须转移、发生险情异动时必须转移、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必须转移等制度经验,并依托三级治理中心和“141”基层智治平台实现数字化贯通,为开展立法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实践基础。可以说制定该条例,把这些管用做法写进法规,有利于更好总结我市在避险人员转移工作中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市避险人员转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长期惠及人民群众。
立法过程和原则
自今年5月启动立法前期工作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该条例增列为今年的立法审议项目。我们市人大社会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全力以赴起草条例草案,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逐条研究论证,最终形成法规案,提请审议,并且一审表决通过。
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重庆始终注意把握好三个方向性原则。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条例》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立法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等原则,规定重点排查涉及人员安全的高风险区域并建立转移人员清单,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明确具体帮扶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避险转移措施,还规定了多种安置路径,并配套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保护措施。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条例》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思路,紧扣重庆自然灾害防治实际,靶向破解具体工作当中存在的“不敢转、不会转、难管控”等痛点堵点,明晰划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责任,细化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还赋予基层临机处置权,强化人员转移刚性约束,补齐现有法规制度操作性不强的短板,确保各项条款可落实、可执行。
三是坚持系统集成、闭环管理。《条例》运用系统思维进行制度设计,对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应急预案中涉及避险人员转移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补充,全面整合隐患排查、预案编制、监测预警、指令下达、转移实施、转移安置、法律责任等各环节制度要素,形成完整闭环的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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