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评丨法治筑牢“安全堤” 群防群治织密防护网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今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市自然灾害避险转移领域的专项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山城特殊灾害防控形势、聚焦基层实际情况,以制度化、规范化、刚性化举措筑牢防灾减灾安全屏障,为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立法固本、制度托底,以法治刚性践行“生命至上”。《条例》深入贯彻“四个宁可”重要防灾理念要求,锚定“应转必转、应转尽转、应转早转”核心原则,划清各方权责边界,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和市民,在避险转移中的职责与义务,填补了我市现有地方性法规对各类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的规定比较分散、原则,系统性、可操作性不强的短板。通过把灾前准备、监测预警、转移实施和责任兜底等完整串联起来,构建全流程闭环法治体系,让避险工作更规范化、体系化,牢牢守住生命安全核心底线。
此外,法规还配套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保障措施,把暖心关怀贯穿避险转移的全流程,使得紧急关头有速度,安置过程有温度,长远安居有保障。比如,规定对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须明确具体帮扶责任人,险情来临时帮助转移,确保撤离路上一户不落下、一个不掉队。在安置过渡环节,首先做到“有地方住、有饭吃、有水喝”的基本保障,同时还鼓励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为转移群众提供心理疏导。通过制度的健全与细化,切实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理念落实到《条例》细节中。
立足实际、精准破题,务实管用才是硬道理。《条例》针对重庆山地丘陵广、江河支流多,暴雨、山洪、地质灾害多发等实际情况,建立水情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偏远高风险区域还支持搬迁避让等,让制度设计契合重庆地形地貌与灾害规律。《条例》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充分汲取了我市防灾减灾实战经验。目前,我市已逐步形成“44NN”递进预警叫应机制,同时,还建立了“三个必转”标准,并依托三级治理中心和“141”基层智治平台实现数字化贯通,为立法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实践基础。《条例》起草过程中特别注重数字赋能,将我市数字化治理的成熟实践固化为法规制度,贯穿于避险转移的各个环节。此外,本次立法还有核心制度的突破,《条例》依法赋予乡镇(街道)临机处置权,把决策权直接放到离险情最近、最了解现场情况的一线,让基层敢决断、快行动,为群众生命安全抢出“黄金时间”。以立法破局、向基层放权,构筑起一套反应更快、兜底更实的避险转移法治防线。
良法善治、共治聚力,筑牢平安防线没有“局外人”。《条例》的施行也是山城防灾减灾法治化、精细化治理的全新起点。守护一方平安,从来不是单一主体的“独角戏”,而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必修课”。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法定责任,健全隐患排查、监测预警、联动处置、闭环管理工作体系,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和普法宣传、防灾宣传,持续提升基层规范化避险能力。基层一线要精准落实转移、帮扶、安置各项举措,打通政策落地末梢环节。同时,持续深化全民防灾科普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摒弃侥幸心理、树牢避险自觉,强化“防灾减灾、人人有责”的理念,主动配合预警响应、服从转移指令、积极参与自救互救。
当前,全市范围内正深入开展群防群治提高基层除险固安实战能力百日攻坚行动,《条例》为百日攻坚行动提供了制度支撑,也要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守护平安,关键在贯彻落实,全社会须共同发力。防灾减灾永远在路上,唯有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才能打通基层风险防控“最后一厘米”。
作者:曹叶
审核:高欣然
监制:白永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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