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145号

来源: 新重庆-重庆日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145号

(2026年7月31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陈新武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谭权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树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浩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二、任命

 喻志强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蒋佳芸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成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戈光应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彭松涛、王雯娟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玉婷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胡显春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贤龙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余云中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贾毅、潘建兴、陈铜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曹柯为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魏万武为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员;

 马莎、覃峰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煜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余博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陈劲松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

 刘俊杰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志荣、谭婧、何暄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阮能文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涂涛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

 张玉飞为重庆市临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批准任命

 张涛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免去

 曹柯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佳芸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成斌、曹亮、张良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胡玉婷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邹绍云、谭辉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唤忠、申威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小飞、罗文利的成渝金融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劲荣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玉飞、张媛媛、王靖羚、王莹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宗福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检察员职务;

 彭刚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王茂刚的重庆市临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重庆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五、批准

 杨德伟辞去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吴娟辞去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