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百日攻坚|智治平台+新规加持 重庆这场演练检验地灾避险转移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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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记者 梁浩楠 实习生 林涵)“报告指挥长,学堂村小顶山地灾点发现险情,山体出现零星落石,伴随土块掉落,边坡变形!”8月12日9时30分,重庆合川钱塘镇群防群治应急演练现场,巡防员在巡查中发现险情,通过渝快政“一键报险”上报险情。系统自动触发红色预警,镇指挥中心同步收到告警信息。

演练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演练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镇指挥中心里,大屏幕实时跳动着现场画面。指挥长通过“141”基层智治平台一键下达调度指令,启动镇级地质灾害IV级应急响应。15分钟后,应急办、规资所、基干民兵等力量全部抵达现场。

此次演练中,群防群治巡防员通过渝快政“一键报险”上报险情,系统自动触发预警、推送至指挥中心、调取隐患点监控画面、连线现场核实,全程线上流转。指挥长通过视频连线直接调度,指令一键下达。“人还没到现场,指令已经到了。”钱塘镇应急管理岗工作人员王支川说。

演练期间,按照“一对一”原则,镇村干部对受地灾影响的5户9人进行避险转移,但其中一名老人不愿离开。“依据《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目前地灾区域极不稳定,随时危及生命安全。上级已启动应急响应,下达避险指令,我们可以依法采取果断保护性措施。”现场工作人员手持执法记录仪,劝导老人。最终,老人被安全带离。

《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第二十二条提到:对不服从避险转移指令的人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进行劝导。经劝导后仍不转移且情况特别紧急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依法采取果断保护性措施,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实施。

这部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法规,首次以立法形式赋予了基层“先撤人后报告”的临机处置权。此次演练,恰好检验了这条规定在实战中的落地路径。

“以前碰到群众不愿走,只能反复做工作,做不通就干着急。现在我们依法转移,底气更足了。”钱塘镇武装部长、副镇长刘富强说。

从“劝着转”到“依法转”,从“层层上报”到“一键调度”,一部新法规带来的改变,正在基层一步步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