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乡野 绿满田畴 ——涪陵区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绘就和美乡村新图景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开栏语】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治化新阶段。

“典”护生态,重庆何为?为深入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推动法典精神在重庆大地落地生根,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携手华龙网,聚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主题,策划推出《以法为纲·山青水长》系列报道,开启一场与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深度对话和法治之旅。

第1眼TV-华龙网讯 涪陵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方绿水青山,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民生所系。

近年来,涪陵区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等多部门加强联动协同,聚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乡村水体生态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提质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乡村生态普法和依法治理,有力助推全区农村生态环境提质增效,成功入选市级美丽乡村整县建设名单。

普法入心,播撒绿色法治种子

“残留农药渗入土壤,会造成水土农药超标”“塑料农膜难以降解,长期留存土地会影响农作物生长”“禁止在田间随意丢弃农药瓶、化肥袋、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要统一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近期,涪陵区多部门协同,深入南沱镇睦和村、焦岩村等乡村院落开展生态普法,为当地果农科普《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等新规要义,以及生态环境法典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同样,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一场“康养涪陵·生态护家”生态科普课堂正在涪陵区马武镇小坝村火热进行。宣讲员立足本村人居环境整治蜕变实例,用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解读环保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主动摒弃陋习、规范生产生活行为,自觉当好美丽家园的“建设者”“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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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态主题普法宣传。

今年来,为进一步培育乡村生态文化,涪陵区通过志愿服务、院坝宣讲、文艺展演、案例巡讲等多元形式,常态化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环境健康科普知识、基层治理典型案例等普法宣讲,精准破除农户认知盲区,引导规范农事操作、严控农业污染、自觉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持续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浸润千家万户、扎根乡野田间。

治水有方,守护乡村碧水清流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既是民生工程,也是生态治理的难点。涪陵区坚持“整治+宣教”双向发力,以法治刚性约束倒逼问题整改、以柔性普法引导群众自觉护水,实现乡村水体治理标本兼治。

位于涪陵区蔺市街道红旗社区的堡子场小溪沟,从上游油坊到下游拦河坝的水域面积达4.5万平方米。这一水域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附近800余名居民的生活质量。然而,排污管道老化渗漏、河道底泥长期淤积,以及当地居民环保意思薄弱等诸多因素,却使得该水域的水质在近年来不如人意。

对此,涪陵区紧扣美丽重庆建设要求,迭代升级治水体系,一体推进农村黑臭水体与农村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对该片水域淤泥进行了清理,对破损的场镇生活污水管网进行维修和更换,并安装6套太阳能爆气装置,有效改善场镇污水渗漏问题。

整治提质不止于“改一时”,更在于“管长久”。河道整改完成后,蔺市街道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护机制,安排专人专职巡河护河,动态排查管网隐患、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常态化整治水岸乱象。

尤其在巡查管护过程中,工作人员坚持现场普法、以案释法,对乱倒垃圾、私排污水等行为即时劝导、现场宣教,让村民直观知晓涉水环保法律底线。

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常态开展院坝微宣讲,向居民普及农村污水治理、河道保护、水域管控等法律要求,持续强化群众护水守法意识,构建起“工程整治+常态管护+法治宣教”的乡村水体长效治理体系,持续守护乡村碧水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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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态主题普法宣传。

共治聚力,绘就和美生态画卷

乡村生态治理,群众是受益者,更是参与者。针对以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自治意识不强、治理合力不足等问题,涪陵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治理、垃圾分类等工作纳入“春风满巴渝”社会风气提升行动,通过持续宣传引导,不断健全公众参与、监督评价、奖惩并举的治理机制,推动乡村生态治理实现全民共建共治共享。

珍溪镇中乐村创新推行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机制,调动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庭院整治、环境保洁的积极性,让“人人护环境、家家美庭院”成为乡村新风尚。

大木镇武陵村将生态保护、垃圾治理、污水管控、庭院保洁等要求细化纳入村规民约,以村民自治规范日常行为,实现生态治理、乡风文明双向提升。

同乐镇寿坝村充分发挥院落长、党员带头作用,带动村民投工投劳、主动参与日常管护,将生态保护融入院落自治、日常点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生态共治经验。

全民共治、久久为功,换来乡野蝶变。如今的涪陵乡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生活污水治理规范有序、垃圾分类常态落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水清岸绿、院净人和、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画卷徐徐展开。

下一步,涪陵区将以生态环境法典为遵循,常态化开展接地气、贴民心、有实效的乡村生态普法,进一步把法典规定讲透彻、把守法底线讲清晰、把环保责任讲明白,持续夯实基层群众生态法治素养,以法治赋能和美宜居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