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超售≠被拒载 如何让旅客和航司实现双赢→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买了机票原本要搭乘的航班,却因为座位满员而被拒载,您有过被航空公司“超售拒载”的经历吗?随着中秋、国庆假期的临近,机票预订开始进入高峰,“航班超售”再次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航班超售”是不是等于“被拒载”?解决“超售”的关键是什么?如何做到既保障旅客权益,又兼顾航司效率与成本?一起进入本期节目,什么是“航班超售”?来看记者的采访。

“航班超售”:航司卖出机票数超实际座位数

机票超售,简单来说就是航空公司卖出的机票数量超过了飞机实际座位数。通常情况下,每个航班有3%到5%的旅客因为改签、晚到等原因,买了票但最终不来登机。航空公司就根据机上座位空置的历史数据多卖出几张机票,通常比例为3%,来对冲座位空置的概率。那“航班超售”就一定意味着有旅客被拒载吗?

中国民航新型智库专家 韩涛:超售不等于被拒载,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绝大多数超售航班,因为有旅客没来、有旅客自愿改签、有旅客提前变更行程,最终都能正常满座起飞,没有任何人被拒载。有航司公开数据显示,2025年该公司实际最终未成行旅客占全部订座人数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三。

韩涛认为,“超售”本质上是一个收益管理工具,核心是应对机上座位空置风险。一架飞机的座位是“易腐商品”,航班一旦起飞,空座位就永远卖不出去了。如果严格按座位数售票,按行业平均4%~5%左右的旅客订票未到率来计算,每个航班平均会空出8到10个座位,一年下来民航业损失的座位资源会非常惊人。

中国民航新型智库专家 韩涛:如果完全取消超售,对航司来说意味着客座率下降、单位成本上升,最终可能传导为票价上涨;对旅客来说,热门航班更难买到票、票价更高,每年会有大量的航班座位被白白浪费,全社会的航空运输资源配置效率下降。

各航司超售信息告知处置流程等差异较大

“航班超售”作为国际民航业的通行做法,既要保障旅客的权益,也要兼顾航空公司的效率与成本。所以关键不在于要不要“超售”,而是在于“超售”后如何处置。然而,记者采访中发现,目前各家航空公司在“航班超售”的信息告知、补偿标准、处置流程等环节上都有差异,这也是目前“超售”侵害旅客权益的主要原因。

记者查询对比多家航空公司《运输总条件》等相关内容发现,各航司在“超售”信息告知、补偿标准、处置流程上的差异较大。有的航司在购票页面有提示,有的完全没有;有的航司在值机时告知旅客,有的航司到登机口才告知旅客。补偿标准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采用现金、代金券和里程等多种形式。

中国民航新型智库专家 韩涛:这种“各自为政”的局面,导致旅客权益保障取决于你坐的是哪家航司,而不是一个统一的底线标准。所以,行业统一规范的缺失,是“超售”问题的总根源,这也是团体标准制定的紧迫性所在。

国际航司对“超售”处置主要分为两种模式

国际上的航空公司通常是如何处 理“航班超售” 的 ?国内航班对“超售”处置又有哪些新的尝试呢?

目前,国际上的航空公司对于超售的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模式——自愿竞价。以达美航空、美联航和美国航空为代表,航空公司在登机口公开征集自愿者,从较低补偿开始报价,没人接受就逐步加价,直到有人愿意让座。另一种是欧盟模式——采用法定标准和自愿竞价结合,以英航、法航、汉莎为代表。欧盟EC261条例规定了明确的非自愿拒载补偿:按飞行距离,1500公里以内补偿250欧元,1500-3500公里补偿400欧元,3500公里以上补偿600欧元,同时要求航空公司必须先征集自愿者。

国内“航班超售”处置:登机口征集自愿者

而我国国内“ 航班超售” 处置一般通 过登机口现场临时征集 自愿者的方式,由于过程充满不确定性,容易引发旅客纠纷甚至航班延误。近期,东航App上线了“超售让座,立减50/100元”的选项,将自愿者征集从登机口前移至购票环节,这意味着,旅客在购票时就可以选择用让座意愿换取票价优惠。

中国民航新型智库专家 韩涛:我认为创新价值值得肯定。第一,把选择权还给了旅客。行程灵活的旅客可以用让座意愿换票价优惠,行程刚性的旅客不勾选就不受影响,这是一种价格差异化。第二,降低了现场博弈的冲突可能性。登机口不再需要临时广播找人,减少了旅客的被动感和焦虑感。

“事前契约”让旅客和航司“双赢”

专家认为,超售自愿者征集不再仅仅依靠“登机口博弈”,而是采用和“事前契约”相结合的方式,旅客可以主动选择是否参与超售,超售就不再是航司单方面的“偷偷卖多几张票”,而是一种双方合意的契约安排。未来也可能出现不同档位的“让座优惠”,旅客可以根据自身弹性自由选择,更精细的收益管理产品对航司和旅客都是双赢。

航班超售处置规范计划明年6月完成

“航班超售”后如何处置,行业统一标准也正在研究中。今年7月,中国航协宣布,在民航局指导下牵头制定航班超售团体标准,重点围绕超售信息告知规范、分级补偿方案等关键内容进行研究。8月21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国内航班超售处置规范》获批准立项,计划2027年6月完成。

专家表示,其实“航班超售”本身不是问题,不透明的“超售”才是问题。当信息透明了、标准明确了、旅客有选择权了,超售就会从一个“矛盾爆发点”变成一个“效率优化工具”,这才是行业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