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洋侃侃丨林地产权“活”了 青山变现路更宽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新闻背景:重庆林地资源丰富,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55%。林地既是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也是无数林农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底”。2026年8月15日,新修改的《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打通了一系列“两山”转化的制度堵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金山银山如何让林农们更有获得感?8月15日,新修改的《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要打通林地从“生态屏障”变成“富民资本”的一系列堵点。具体会有哪些改变?今天我们就来划下重点。
一、发证机构变了,林地产权更具“含金量”
确权是“变现”的第一步。过去,林地权属证书由区县政府登记核发;这次修改后,统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以往说到不动产,大家通常会想到土地、房屋,以后要记得林地也算不动产了。这可不是简单的发证机构调整,而是将林地纳入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这是进行生态价值核算的基础,更便于开展市场交易。这一修改让林农办证更规范、权益保障更扎实,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林业碳票有据可依。
二、流转方式多了,青山变现路更宽
原条例只允许“转让”,新条例增加了“出租、作价出资等”方式。短短几个字,林地经营变现的属性更强了。有产权的林农可以一次性转让,也可以长期收租金,更可以凭林地使用权入股合作社、林业企业,成为股东、分享红利。例如城口县,就依托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广“国储林+林药、林菌、林果”模式,已培育100余家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体林地90万亩,带动2万余名林农年均增收1万余元。
除了两大转变,这次修改还删除了5个与上位法重复或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条款,让条例更加与时俱进。林业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林业碳票等配套制度正在推进,“保护—核算—交易—变现”的链条逐步成型。法规的“瘦身”与制度的“健体”同步发力,为的就是让条例更能用、好用、管用。
“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打通转化通道”,修改后的条例让林地产权更清晰、交易更顺畅、权益更有保障。
青山常在,金山可期——这正是林地保护立法应有的温度与力度。
策划:张元丽
拍摄:沈杨
制作:王诗怡
美编:赵军
统筹:杨洋
审核:王梅 杨光 欧武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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