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观测点激活民主法治新动能
来源: 第1眼TV-华龙网
第1眼TV-华龙网讯(通讯员 杨立)自设立以来,通城镇法治观测点坚持融合建设、规范运行、赋能治理,充分发挥观测点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助推公民法治素养有效提升。
坚持阵地融合,建强法治观测网络
一是融合共建特色阵地。按照“站点融合、一点多用”思路,将法治观测点与巴渝实践站、人大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红色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融合共建,依托巴渝实践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统筹设置代表接待、立法征询、政策宣讲等功能区,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群众诉求和立法建议,把群众来访、代表下访融入观测点日常工作。二是建强建优观测队伍。构建“1+3+78”立体观测网络,选任1名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司法行政人员担任观测点负责人,选聘3名熟悉基层情况的党员群众担任观测员,培育78名“法律明白人”,持续夯实观测工作力量。三是健全协同运行机制。积极构建信息融通、人员融入、效能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观测点与巴渝实践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人员、阵地共享共用,打通立法征询、民意收集、线索报送、意见反馈的信息壁垒,做到“一点多能、一点多用”,把建议征集、基层治理、法治建设一体推进。
坚持观测为民,提升民意征集质效
一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围绕5部法律法规意见征集任务,组织观测员采取“实地走访+定向征集+热点专访”等方式,深入通城中学、龙池村、长红村等一线场所走访群众200余人次,面对面听取师生、群众意见,累计收集民意50余条。二是精准转化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逐条梳理、分析研判,把学校师生和基层群众的诉求精准转化为立法建议,累计提出立法修改建议30余条,经基层立法联系点梳理上报10余条,立法建议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2条。三是典型事例示范带动。在《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修订)》《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意见征询期间,观测点立足日常掌握的民情民意和基层实际,对照上位法规定,就《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修订)》草案第十五条、《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第二十三条提出具体修改建议,后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采纳,实现基层声音与立法需求的有效对接。
坚持观测赋能,服务基层治理大局
一是深度参与矛盾化解。联动通城司法所,推动观测员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05件次。依托观测员熟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疏导,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上行;对已调处纠纷定期回访,跟踪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思想动态,巩固调解成效。同时,畅通观测员与司法所、村社调委会对接渠道,形成信息互通、力量联动、处置同步的工作格局。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校、乡村开展普法活动,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耳熟能详的方言乡音,将法律规定、征求意见草案、典型案例送到群众身边,实现立法征询与普法宣传一体推进,群众法治意识和立法参与度明显提升。三是常态倾听群众诉求。结合“法治进家”院坝宣讲、法治课堂等活动,累计开展宣讲10余场,面对面讲解法治观测点设立初衷和核心任务,倾听群众诉求,做到征集一次民意、开展一轮普法、教育一方百姓,让民主为法治注入价值内核,让法治把民主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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