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仍驾车 弃车难逃责——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永川大队精准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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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眼TV-华龙网讯(陈阳 通讯员 陈云)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人驾驶资格依法失效,不得驾车上路,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永川大队精准研判、快速反应,在九永高速公路成功查获一起“失驾”人员无证驾驶机动车案件。令人警醒的是,该驾驶人在被查获时竟弃车逃跑,后经民警调查和法制教育,最终主动投案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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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态排查捕捉疑点,精准研判锁定车辆

当日,永川大队通过日常工作发现,辖区路段有车辆涉嫌失驾人员驾驶。经核查,该车驾驶人此前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失驾”人员。

弃车逃避难脱责任,主动投案方为正途

该车行驶至收费站下道遇执勤检查时,驾驶人不仅未按规定停车接受核查,反而驾车驶至周边乡村道路后弃车离开。该车虽驶离现场,但行驶轨迹、违法记录已经固定。

案发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锁定驾驶人身份后联系驾驶人对其开展普法劝导,告知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规避核查带来的影响。

经民警耐心法制教育,驾驶人正视自身违法行为,充分认识侥幸心理的错误,当日下午主动前往永川大队投案。到案后,驾驶人如实供述违法经过,积极配合调查。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定期核查驾驶证状态,驾驶证处于吊销、暂扣、注销期间,禁止驾驶机动车上路。通行高速自觉守法,遇到交警执勤检查,请主动配合,摒弃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